不要將ptt的謠言又轉過來...我2分鐘前看記者電訪婦人..是女學生強收她應得的3成..婦人搞不懂所謂3成是3%還是30%..到警局才問警察.. 本來有包一個2000元的紅包...女大學堅持將報酬的6000.捐贈給她當社長的動保社..沒錯是用婦人的名義捐的..但觀感實在粗俗.....狗不如人..
女學生.知法是沒錯..但在人前人後說法完全不一樣..婦人與警察說法一致...甚至請警察公佈影像...
潘女..沒人說妳違法..妳做的是好事阿..那幹嘛戴口罩遮遮掩掩..說好要公開事情始末卻又臨時關機..昨晚把自己的無名.臉書.全關了..這不是一個好心人做的行為..妳說大家誤會妳.是婦人見面就主動要求將3成金額送給妳..可能嗎...一般人會這麼做嗎....
更不要說..98年是低收入戶..還有錢出國..說自己家境不錯.不缺這6000...那就是妳們學校對低收入戶審查不嚴謹囉..還想讓記者對妳謠言追追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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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各位漏看這樓~
unimmi wrote:
歹勢!sorry! ...(恕刪)
我已經做好被砲的準備-.- 先聲明我完全不認識本人 因為01有個傳統就是 幫誰說話就會被掛牌.....
我只覺得這個社會真的很偽善
今天撿到錢 到底有多少人會送警察局? 再現實社會中10成裡面我相信有7成絕對是自己拿走 一堆人講的好像多偉大多正義...真是令人反胃到想吐
說真的 我噴過不少隻手機 錢包也不只噴一次
哪一次是有人送到警察局的? 答案是根本沒有 現在的人都是用嘴巴說的最快
唯一覺得這女的不厚道的地方就是
今天撿到錢 要麼就都不要還(學大部分的人)手機關機錢拿一拿東西丟掉
要麼要還就什麼都不要拿 總比被一堆偽道人士指指點點還要人肉搜尋來的好吧
這種好人做一半只會害死自己 只能說活該太蠢了...
想砲我的請便吧 我只是把心理想說的話說出來罷了...
檢到本就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近交給警察局或是車站服務站之類的都可以,其實很簡單,同理心,如果自己也遺失了包包或手機之類的,也一定會很緊張不安不是嗎,是不是有3成的酬金重要嗎?如果今天換作是自己東西遺失了被人索3成酬金,又做何感想,倒底是不是失主真的答應要給3成酬金也不重要,因為通常遺失物品的人都會緊張,會說錯話,因為他只想趕快拿回失物,一直在辯那位失主是不是真的有答應要給6000酬金很重要嗎。
真搞不懂現在的人,書讀的越來越多,想法也越複雜,也越貪婪,檢到東西交還給失主就ok了,有必要討論那麼多,新聞報一堆嗎,看了我都覺得累,感到現在人的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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