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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都已被挖出來到處出國旅遊照片的潘女
竟然是個”弱勢””貧戶”!!!
真讓人不知該怎麼說.....
只能說現在現在的"弱勢貧戶"原來是這樣在過生活的....

對於有許多人認為拿3成算還好
要是不好的人連一塊都不還
若一直指責潘女
以後乾脆檢到錢都不還了..
這樣說是沒錯啦
但是問題的點是在"強索"3成謝禮上
並不是要大家以後檢到錢不還
而是歸還失主時就當做是做好事績陰德罷了
失主感謝願意給謝禮就算好心有好報
硬要強索酬謝確也代表現今社會已沉淪到"利益掛帥”
幫助人.做好事都要報酬的
沒好處就不願行善
這樣的勢利社會你還願意在這生活嗎?

若什麼都要用錢橫量
看看921時.蘇花坍方時
多少志工義消無怨無求的自願投入救災救人
難不成他們都是白癡.笨蛋嗎?
若有一天你家失火了
在消防隊趕到之前你拜託鄰居拿他家的滅火器或水來救
他卻跟你談價錢.那時你就知到痛了

看到那些認為拿3成算好的人
嚷我感到現今人心已墮落稱這樣
真讓人心痛

還有.這跟學歷高低跟本沒關係
我碰過許很人
許多學歷低的人做人憨厚.心地善良.熱心助人
也有許多學歷高的人.自命不凡.尖酸刻薄.處處斤斤計較.永遠帶著一張假面具
什麼樣的人都有
所以奉勸說的種話的人
說話前請先三思
不然只會突顯你的幼稚



一想到自己的血汗錢...沒經過同意, 就寫下了名字... 然後捐給了狗..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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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雙方各持一詞的說法,到15日凌晨上演大和解的戲碼,潘姓女子的同學在台大BBS站批踢踢(PTT.cc)上透露,雙方14日晚間透過電話聯絡,李姓婦人不但對潘女表達歉意,還說新聞也造成她很大的困擾,將會出面對媒體做澄清說明,並表明自己既不貧,也不是單親,認為這次事件會鬧成這樣,全都是因為「警察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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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昨晚前往李婦住處,鄰居指稱她丈夫很少回家,幾乎都是李婦在照顧生病的婆婆和兩個孩子;李婦的婆婆開門讓記者進入,發現李家擺設簡單,家境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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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段話,好矛盾啊

那個潘姓女子的同學踹共!!

還有!!!!!!!把學費還出來!!!!
若是警察局副所長講說潘小姐堅持拿那筆錢,並非事實,是李婦堅持要給她的
快點出來提告啊,為了維護你的清白
法律系的不會不懂這些吧
不然請系主任出來協助一下
不要再硬凹,又何必把錢捐出去
你就是需要那筆錢
就硬著頭皮上吧
反正法理上你是站的住腳
看著補教人生歹戲拖棚
來個道德人生也不錯
本人之前對於潘女家境富裕之事,錯誤認知,在此致歉
z6570000 wrote:
都已被挖出來到處出國旅遊照片的潘女

竟然是個”弱勢””貧戶”!!!

真讓人不知該怎麼說.....

只能說現在現在的"弱勢貧戶"原來是這樣在過生活的....



遺失物留置權:立法院去年初通過《民法》第805條修法,規定「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3/10……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9月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接獲一名女大學生陳情,她的家境清寒,父母用貸款借來4萬元,卻不慎在校園裡遺失,之後接到撿到皮包的學姊來電,表示如果不給報酬,就要行使《民法》第805條的「留置權」,讓急著註冊的女學生非常焦急。

黃偉哲指出,「留置權」與「侵占」僅一線之隔,立法院通過這種不合情理的「恐龍法條」,他覺得很抱歉。黃偉哲認為,傳統美德的「拾金不昧」、「物歸原主」,可能因為「留置權」而不再出現,他仍傾向修法,希望朝野立委和法務部共同研究解決。

bochabo wrote:
這起羅生門,看ptt...(恕刪)



這個說詞 我覺得可信度很低~~
最少我不信

unimmi wrote:
要是有遺失證件,重瓣的時間、金錢更多。
6000塊也是錢,不應該給嗎?


倫理道德 不等於 法律
法律 不等於 倫理道德
社會的動亂已經開始...

七月蘋果梨 wrote:
==========...(恕刪)

不要將ptt的謠言又轉過來...我2分鐘前看記者電訪婦人..是女學生強收她應得的3成..婦人搞不懂所謂3成是3%還是30%..到警局才問警察.. 本來有包一個2000元的紅包...女大學堅持將報酬的6000.捐贈給她當社長的動保社..沒錯是用婦人的名義捐的..但觀感實在粗俗.....狗不如人..

女學生.知法是沒錯..但在人前人後說法完全不一樣..婦人與警察說法一致...甚至請警察公佈影像...
潘女..沒人說妳違法..妳做的是好事阿..那幹嘛戴口罩遮遮掩掩..說好要公開事情始末卻又臨時關機..昨晚把自己的無名.臉書.全關了..這不是一個好心人做的行為..妳說大家誤會妳.是婦人見面就主動要求將3成金額送給妳..可能嗎...一般人會這麼做嗎....

更不要說..98年是低收入戶..還有錢出國..說自己家境不錯.不缺這6000...那就是妳們學校對低收入戶審查不嚴謹囉..還想讓記者對妳謠言追追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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