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來回2HR已經很好了。
之前我上班也是路爛車程遠,騎個一小時半還算快了。
回家整理好如果沒超過12點,就覺得那天超幸運。
每天可以睡到五個鐘頭就偷笑了。
你如果是租屋,不想放棄工作那就搬去公司附近。
不然還是離職吧,看起來路遠公司同事的作息你也不能接受,那就趁早走吧!
不要說是老婆的心意你才去的,覺得委屈就別做了,沒人逼你。
而且,同事都是一些當媽當爸的中年人(至少都40歲以上...)要跟我這30不到的小伙子打成一片,都困難~
↑ 我覺得這跟工作沒有關係,我想要全部都年輕人,或許樓主該找找服務業(活潑一點的行業)
史懷哲博士說:「要讓生活脫離悲慘的方法有兩種,那就是貓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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