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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勝】告訴你...國家的錢是這樣花掉的!

正義無敵 wrote:
這個樓主最嚴重的問題...(恕刪)


同意"正義無敵"的說法
人民當然有權利要求與質疑公務人員的行為,但單憑一個信封就下結論也太武斷了.

這個指控中,太多不確定的條件,
1.濫用公家單位的信封袋
可能是公器私用.可能是研討會發的,可能是改版前的舊東西...
2.上班時間做網拍
寄件人"確定"是公務人員?
3.運費
小弟曾在公家機關打工過(目前不是),該單位和宅配公司有簽約可折扣,託運單當然印有單位全名,
所以可直接打電話請宅配來單位樓下收,費用自付,比較省錢也比較方便,
這通常算是大公司順便讓員工沾光的一點小福利吧(跟憑識別證打折的情況一樣)
當然仍有可能是公家買單,但樓主能肯定嗎?

絕對支持樓主檢舉,
但事實尚未明確前就用肯定的說法,並且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實不足取.
重複自刪....
這件事的後續結果, 請樓主要記得上來回報啊。
想知道後續如何了,不要覺得丟臉就不報了唷~~呵
阿宅問題多,安心上路最好。=>我是阿宅
01藍到發紅 wrote:
嚴格算起來,這是貪污
建議回報給總統府,或監察院


我肯定你這個建議一定沒有用的
官官相護, 官員不會自打嘴巴, 很多大條的納稅錢被米蟲公務員花掉及污掉, 反正只要有公文表示錢的流出就好, 進私人口袋是不盡其數

看到這裡這麼多回文發現竟然有這麼多是非不分價值觀混淆的人,一個很基本的公跟私的問題都傻傻的分不清楚,利用國家的資源做私人的是本來就是不對竟還有這麼多的說詞,真叫人大開眼界。從從郵遞的收受及郵資談判都是公家資源,你個人用什麼名義去分享?去分攤?
公務員的責任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這種基本的道理就像你去買車業代呼哢一通後落跑,最後還不是由公司出面承受,小弟我的車子就是業代捲款跑了,由車廠出面承受擺平,如果只要公務員出錯就切斷關係的話那不就跟先生沒兩樣?這是基本教育出了問題,公和私的問題完全分不清楚....
真是悲哀....
erica0930 wrote:
前幾天在整理老公的東...(恕刪)


erica0930樓主大大您好 :
Good Job !! 樓上有部份的人 , 是非不分的 , 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 : "扯"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支持樓主以實際行動檢舉!!! 幹的好~
公家機關的確存在著很多為了消化預算而浪費百性納稅錢的情形,
以資訊設備來說,明明沒有那麼大的需求,卻大多是採購高檔設備! 甚至棄置地上,沒有在使用~
我的朋友他的單位就是如此,在民國93年單位採購一台Server,
雙XEON CPU,8支1G的ECC RAM,SCSI 10000轉HDD * 5 作RAID5,
光那8支1G的RAM,我相信走資訊的都知道,在93年時,1G的RAM有多貴...
聽他說,那時候買這台SERVER要價快100萬~
結果呢... 那台SERVER買進去後,一直被擺在地上沒有用!
隔了一年後,那台Server在我朋友家裡了!!!
當然,這種現象不是只有公家機關會發生,只是在公家機關較普遍!

我本身也是公司擔任資訊設備採購,公司每每為了省錢,都是把錢花在刀口上,
有需要才買,且買最經濟效益的,東西是夠用就好,
每次聽到廠商在說,某某公家單位或者某某大學,最近又向我們採購一批Cisco的設備,NA的設備,
計劃總預算花了幾百萬... 聽到時,實在是.... @@"

我另個朋友在國內知名LCD廠,公司買進一組設備要價10億,
廠商附了5台很高檔的筆電型電腦,目前市價一台7萬~
結果那5台很高檔的筆電型電腦呢? 呵~ 被5個人分掉了,拿回家當私人物品了!
公司的員工,普遍存在著這一種貪公司便宜的心態,公司怎麼會成長? 怎麼會好?
公家機關的公務員,普遍存在如此貪便宜的心態,怎能不浪費?
test

chaofu wrote:
支持樓主以實際行動檢舉!!! 幹的好~


+1

別人的錢都不是錢, 這種情況愈嚴重,不是好現象

反正檢舉也沒什麼不對

搞不好挖出更大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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