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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市集的惡劣賣家, 給各位評評理 (11/8凌晨更新+11/10凌晨更新)

abc6469 wrote:
所以買賣東西我想秉持著誠信,這點倒是比較重要...(恕刪)


這句話對上您的內文
感覺...........有點諷刺呢



abc6469 wrote:
至於機制大家參考有遵守就好..



原來面對遊戲規則是要用這種態度啊



您認為是不是要把民法這多餘的玩意給取消呢
或著作權法、商標法、〈我看幾乎所有法....〉都取消呢?

因為我們相信這世界上所有人都會乖乖的使用高道德來進行買賣行為啊?
法律都是參考用的嘛
我的錢先匯到神祕的第三世界國家,放心!絕對收的到貨的
我的貨可以先寄到中國大陸內陸不知道哪個省去,放心!日期到前款項一定會進來的
法律只是拿來參考的,完全沒有使用的必要

只是我怎麼好像依稀記得,世界各地法律各皆實施的現在,跨國詐騙、背信案依然層出不窮呢?

不曉得先生活在世界哪個神祕角落的烏托邦呢?希望可以跟網友分享一下讓我們到那邊養老

abc6469 wrote:
學生還是做好學生的本分..不要踏入網拍這個是非之地~~認真唸書吧~~以後東西賣給同學就好..不然不小心就是涉嫌詐欺..!!


活到老學到老這句話當作座右銘就好
沒人能一輩子躲在學校靠著賣腳踏車過日子
史坦利也20來歲左右了吧,沒多久就要進入社會了
不曉得他還能抽到幾次腳踏車來賣.....
說不定下次他跟學校福利社訂便當時跟老闆娘說
拍謝!剛跟別人買好便當了,昨天訂的那五十個就算了,反正我也還沒吃到嘛,你也沒損失啊
搞不好就是因為這樣被商家投訴告到訓導處畢不了業呢

star_ygg wrote:
這句話對上您的內文感...(恕刪)


這位STAR兄..請問如果我說的每件事情都被你怎麼無限上綱加放大..那我還真的不知道說什麼..連商標法,定便當都出來了..
你們認為賣家既然違反規則就該罵..那就罵吧..
我不認識賣家..我只是就我的想法來表達我的意見..也很單純地認為這件事情並不嚴重..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嘛..!!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回頭去看我前文的確過於負面情緒
在這邊跟您說聲抱歉

只是我以為

誠信

是跟著人一輩子的
可大可小
可近可遠
並不限於不到一萬元的網拍上
亦不限於家庭、學校還是社會

家人或許會笑笑就算了
同學可能摸摸鼻子悶在心裡
那路人甲或客戶呢

開版者與史坦利並不認識對不對?

這真的需要他好好去想想

這篇文章責怪買方咄咄逼人的是否有看清楚此篇文章呢?

賣方晃點人, 買方給負評.
基本上已經得標的東西卻毀標, 給負評是合情合理的.
然後買方給賣方機會教育, 告知賣方這樣是很不尊重人的. (這是幫他還是害他? 我認為是幫他)
賣方的回答是他只是學生, 所以不是他的責任, 然後責怪買方給他負評太超過.
之後是一連串的討論...
不過最後賣方認為得標信不是他寄, 是系統寄的, 所以責任不是他.....這點我認為最瞎.
明明自己違反規則卻推到系統身上? 得標不寄得標信, 難道要寄 "如果賣方不耍你這才是得標信" 的信嗎?

拿出來公評, 是讓賣方知道其他人的想法, 等於是給賣方機會教育....
這也等於是給大家機會教育, 這當中的確激盪出很多不同的看法, 當然買方也許可以有更好的做法...
但我實在看不出買方哪裡咄咄逼人了?

反倒是看出賣方的價值觀是認為:
因為自己很忙, 因為自己很急, 所以浪費別人的時間也是理所當然的...反正不關我的事...
毀標沒有關係, 反正得標信都是系統自動發的不是我發的, 對方乖乖遵守拍賣流程機制是他自己呆.
賣方可以訂定自己專屬的遊戲規則, 先打電話來詢問是你應該, 沒打先匯錢是你活該....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大腳用力踩 wrote:
總之~你講到心坎裡了...(恕刪)



LazyCool wrote:


您這台階.....(恕刪)


呵呵!謝謝兩位
只是
最近一兩個工作所帶的年輕人們,從68到78都有
我 個人 的經驗是
68到72都還過得去,雖然偶有誇張之作
但價值觀仍合於這個社會所認同之普遍價值

至於73到78的所作出的一些豐功偉業
所做出的一些行為或想法
帶給我的驚訝恐怕僅次於我中了樂透

除了前面說的第一招
只要我認為我有我認為合理的理由,別人就該無條件並且含笑的接受

第二招
一天到晚出包就算了,前者還會給別人理由但起碼他內心知道自己的錯誤,
後者是不斷給自己理由,不斷的說服催眠自己
催眠著催眠著,搞到後來斬釘截鐵的打從內心認為都是別人對不起你,永遠都是...........別人對不起你
這種人包含過去所謂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還有家世良好的年輕人,甚至來自全家書都讀超高的疑似優秀的年輕人

其實以上的情況多少年來從沒缺席過,只是也從來沒有現在那麼氾濫過
十五年前的十八歲我認識,也訓練過
十年前十八歲的人我也認識,也訓練過
五年前十八歲的人我也認識,也訓練過

但從沒現在那麼爛

不好意思借版主樓抒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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