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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員警當街開槍..這次出人命了...

車牌都遮了!!!說不定是正要去犯案.......只是他運氣太差被爆頭,之前車子被開50幾槍都沒事..........
patrick_wu wrote:
大家先探討一下這件事...(恕刪)


嗯嗯~推推推。
現在的社會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子彈不長眼,況且現今警察的訓練,
應該沒這麼精實,可以一槍就爆.....
andbu558 wrote:
我以前是警察,是考警...(恕刪)


中肯, 合理, 就事論事!

您所說明的就是我心中想要表達的內容...


目前本討論串未審先判的情形太嚴重了....
遮牌、拒捕
很難讓人不聯想是不是幹了啥壞事
如果今天他作完案,準備要烙跑
正好遇到警察,警察就只是虛晃二下,讓人輕易跑了
到時又有人出來酸警察無能~到底是怎麼辦事的
如果打死了,就又是一面倒的言論

若他還沒作案,我想先打死他就少了一個受害人(試著一下若受害人是你的親人)
而且警察也不是一開始就要致人於死地
子彈不長眼,只能說都是命.....




tzongyao wrote:
marte大的講話一定要用酸的嗎?!

故意拿些天方夜譚的例子想要來證明些什麼..?

真的無法了解你要表達的是啥?


如果以罰則來看,沒戴安全帽、遮蓋大牌,罰則都比超速、紅燈越線還輕,比違規穿越車道重一點而已。
即使無照駕駛,罰則也沒多重,跟闖紅燈、超速差不多等級而已。
我要表達的是什麼?很簡單,亂開槍殺人的警察,遠比路上不守交通規則的小混混危險得多。
其實自嫌犯後方開槍射擊這一件事就有很大的爭議

我個人覺得台灣的警察遇上真的有份量的壞人時都會很客氣
但遇上年輕人或是小混混的時候就跩的無敵誇張的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always.
警察去給死者家屬做乾兒子好了。
未審先判!? 警察今天是因為他拒絕臨檢,馬上掏槍將人擊斃嗎!?

明明是他逃逸了,在追捕過程中,開槍阻止他逃...造成傷亡...

我想警察本意也不是要格斃他吧,也只是為了阻止他逃竄..

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未審先判的關係..

一切的起點,不就是拒絕臨檢逃竄嗎?

要是不逃,幹嘛追捕,幹嘛開槍....

我想就是站在這一點,所以大家會覺得那種人該死...

自己要拿命去賭,輸了也甘願一點,不要牽拖東牽拖西!
只能說可憐了這位警察

敢遮車牌就不要怕被臨檢

難道要跟上次一樣,臨檢一台車卻被衝鋒槍打死

媒體才是最大的兇手啦~~


andbu558 wrote:
3.是否我們能夠預測未來 如果行跡可疑或是遮住車牌,就懷疑他們會去搶劫或是殺人、強姦,我們都是先知者,可以看到未來,所以警察可以提前執行正義,我想在任何情況下,警察都有比開槍更好的決定。

這個標準好嚴苛....
因為不是先知, 所以當A拿鋁棒揮向B的頭的時候, 在B真的被打爆頭之前不該反擊, 因為誰知道A會不會收手?
歹徒持槍瞄準警察的頭, 警察也不能開槍, 因為誰知道歹徒到底會不會開槍?
持有槍械罪不致死, 是吧? 而且隨便開槍仍有機會打死歹徒....又變成跟這件事一樣了..
"我兒子只是持槍(&架在你頭上)而已, 他又沒開槍(他那麼乖)~~持有槍械又不是死罪, 你憑什麼打死他......."
但是如果不比歹徒早開槍, 可能就不用開槍了.....那到底還能不能開槍阿....

我只知道如果那位警察被判罪, 那經過這件事情後, 通輯犯只要把車改一改就好了...
反正警察飆不過你就拿你沒輒了. 警察又不可能一眼就知道你是通輯犯然後開槍...
改車+遮車牌 = 無敵 這樣還要法律作啥??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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