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算教育基金,每年十萬的儲蓄險保費也是在存錢, 至於投報率夠不夠,就是另一回事,當然可能比股票的預期報酬差,但同樣的你也逃過與馬上就會好的股民同樂的機會不是嘛? 這部份的錢該怎麼用只有樓主能決定.不然狠一點跟老婆說把給岳母的錢全來繳儲蓄險,到期再算也是一個方法不是嘛?
至於給娘家的錢,怎麼算樓主都站不住腳, 現在想找超過三萬還可以帶小孩的會計................真是夢想
說得難聽點, 在確定老婆不會跑得情況下, 現在你們家的支出也許緊, 但卻是最適合你的, 看樓主家這邊的狀況,並不覺得有太多動產會是好事...........
wento wrote:
但當我們家baby出生後,花費也比平常多,所以漸漸覺得錢快不夠用了。我家女王決定辭職,自己帶小孩,因為他家是開工廠的,所以他就回她家上班,一邊工作,順便照顧小孩(剛好他家工廠也需要他幫忙處裡)。給娘家的錢是從結婚後就開始給,那時我是覺得不合理,但生完小孩他回家裡工作後,我覺得他要帶小孩還要工作,偶而我岳父岳母還會幫忙看一下,所以給他家10000,還算合理(雖然他家應該不需要這10000)。
娘家給的幫忙還不夠多嗎? 去哪裡找可以邊帶小孩 "偶而老闆老闆娘還會幫忙看一下" 又邊上班的工作??
不然讓老婆去一般公司上班, 小孩讓公婆帶啊!
一直強調老婆娘家經濟狀況很好, 一直強調老婆娘家不需要這10000,
那請問你圖的是什麼? "娶個有錢人家的女兒可以少奮鬥20年" 嗎?
結果事實不如預期, 開始抱怨娘家給的幫忙不夠多?
老婆婚前存的100萬是她自己的, 就像你被借走的60萬一樣,你有權決定60萬要怎麼運用..
要公平的話, 把60萬討回來當裝璜費, 哪還需要動用老婆婚前自己存的?
你要哭窮的對象是你哥, 不是老婆娘家
魔女如 wrote:
老婆婚前存的100萬是她自己的, 就像你被借走的60萬一樣,你有權決定60萬要怎麼運用..
要公平的話, 把60萬討回來當裝璜費, 哪還需要動用老婆婚前自己存的?
...(恕刪)
公平?
雖說夫妻不該凡事斤斤計較。
但是你這樣說,我真的為原PO抱不平。
『為了結婚,我們在台北買了房子430W,貸了380W,頭期款付了50W,結婚花了50W』
頭期款50W,結婚50W,請問是誰付的錢?
那照這個邏輯,那女方是不是也欠男方100W?
女方結婚前的錢,是自己的錢。
男方結婚前的錢,就是可以花的理所當然,是這個意思嗎?
你們這些假平權的女性同胞,就承認經濟上以男人為主吧!
雖說為了一個家,多付出一些沒有什麼。
但是當默默付出的背後,還聽到這種『凡事以自我中心』的言論,真的讓人有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
你的仇人真多,30天真的不夠你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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