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flight wrote:你確定? #39...(恕刪) 是我PO的,所以?網路笑話,大家看看笑一下。至於閣下怎麼聯想的,那就不關我的事囉........事情如何就看檢察官認定囉~我也勸您,小心行事,千萬不要公親變事主。
地天泰 wrote:是我PO的,所以?網路笑話,大家看看笑一下。至於閣下怎麼聯想的,那就不關我的事囉........事情如何就看檢察官認定囉~我也勸您,小心行事,千萬不要公親變事主。 就看檢察官笑不笑得出來嘍! 我是笑不出來啦!要告我嗎? 請便會起訴我請大家吃雞排我真的很好奇你的教育程度 可否告知一下?
easyflight wrote:說話算話喔!起訴我就請87份雞排 其中預了你一份 如果你再把全討論串每一字句都看清楚點,也許我們會是很好的朋友......喔對了,不用幫我留雞排了,我吃素^_^....
呵!呵!有人仍然"不到黃河心不死啊!"(本來想用另一句形容詞,也貼切多了!但想想,算了!...)建議提告的balance0910大大,把後續樓主的回帖(尤其是後面幾篇),開庭時再"當面"補呈給檢察官,因為檢察官的起訴與法官的判決有一項很重要的考量,那就是"被告"犯後的"態度"!我見過很多犯後態度"良好"的被告,在檢察官的告誡後,多能"從輕處置"!也見過像這樣"死不悔改"的被"從重量刑"!這個案例,我也越來越有興趣了!現在雞排有了,有沒有人要加賭"珍珠奶茶"的啊!........PS.為了怕有人修改內容,我順便備份貼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