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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女仕請小心…華岡之狼要假釋了

geminiprince wrote:
等你當大法官在來發表你的高道德法律見解..

他是該死 , 但輪不到你來制裁他...

嘴炮..滾開..


你真的很沒禮貌耶
為什麼我發表我的意見要被你說成是嘴砲?
錯就錯在我不是大法官所以我沒有權利發表意見嚕?
那這篇文可以不用討論了,因為大家都不是大法官
你沒說最後一句話我還不會這麼生氣!

你可以針對我的意見發表言論,但是請不要做人身攻擊。

周仔仔 wrote:
那些誘人犯罪的人們,穿著低調些才是重點,穿得太清涼被強姦,自已也有問題。

女人穿著清涼就該被強姦?那男人有錢就該被仙人跳嚕=口=?
怪女生穿的清涼?應該怪有些男人管不住自己的小頭吧=_=

geminiprince wrote:
看到黑影就開槍 ?別...(恕刪)



還有下次嗎?
唉!!那下次受害者,有可能是你我!!
我只能說關到死好了!!
真的為那些受害者打抱不平。
浪費大家的時間跟金錢!!
或許講的有點直!!不要怪我,我就是這樣子!!

我建議,割掉它!!再讓他假釋!!
geminiprince wrote:
等你當大法官在來發表...(恕刪)


如果受害者是你家人或朋友你就不會這麼說了!
或許你反應會更大
s850143 wrote:
還有下次嗎?唉!!那..我建議,割掉它!!再讓他假釋!! .(恕刪)


建議你趕緊遊說立委諸公們修法 , 最好改成觸犯刑法者一律死刑 ! 不是說 "亂世用重典 "嗎 ?? !! 加油哦 !!
我只是覺得再怎麼強再怎麼姦,30也好100也好,
被抓到還有政府幫你負責食住生活起居呢!
只要你夠年輕都會有自由的一天,哎~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點看的出自由尊重人權,

聽說強姦犯入獄會被特別照顧,姦人者人恆姦之,
不知道華岡之狼住那麼久會不會變同性戀@@
geminiprince wrote:
等你當大法官在來發表...(恕刪)


當你家人被他性侵害的時候,你還會先想一下你自己的身份是不是大法官,下一步才要去制裁他嗎?

像這種不會站在受害者家屬角度想的人...


滾開..
s850143 wrote:
割掉它!!再讓他假釋!!

把他割掉放出來,會不會心理更變態
手段更凶殘,什麼奇怪的東西都拿來性侵了
geminiprince wrote:
看到黑影就開槍 ?別...(恕刪)


您可以形容成犯小錯

沒有人可以苟同吧

We're all living in Amerika Amerika ist wunderbar
我是覺得這匹狼被這個國家放出來 那以後要是再犯案 不知這些被害者是否能申請國賠 必竟牠對這個國家廣大的婦女真的造成不小的震撼與傷害 而且政府還花大把鈔票購買精密儀器使用在牠身上 這可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啊
哆啦 wrote:
把他割掉放出來,會不會心理更變態
手段更凶殘,什麼奇怪的東西都拿來性侵了(恕刪)

這你說到重點了
通常會變成殺人魔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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