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prince wrote:
等你當大法官在來發表你的高道德法律見解..
他是該死 , 但輪不到你來制裁他...
嘴炮..滾開..
你真的很沒禮貌耶
為什麼我發表我的意見要被你說成是嘴砲?
錯就錯在我不是大法官所以我沒有權利發表意見嚕?
那這篇文可以不用討論了,因為大家都不是大法官
你沒說最後一句話我還不會這麼生氣!
你可以針對我的意見發表言論,但是請不要做人身攻擊。
周仔仔 wrote:
那些誘人犯罪的人們,穿著低調些才是重點,穿得太清涼被強姦,自已也有問題。
女人穿著清涼就該被強姦?那男人有錢就該被仙人跳嚕=口=?
怪女生穿的清涼?應該怪有些男人管不住自己的小頭吧=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