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h520 wrote:
這周二到四我妹及妹夫帶她的小孩去墾丁玩,向我借車,我的車是SCRV,今年二月才買的,想說她們全家去玩開休旅車比較舒服,也就先借她了,當時與她約法三章,一是不准在車內抽煙(我妹及妹夫都有抽),二是車子還我前要幫我把車子手工洗車打腊,內外都要,當時她們也答應了,結果回來時,看到我車子還不錯,內外都有清乾淨,車內也無異味,不錯還有遵守約定。
不過今天突然想到,他們開車走高速公路過路費應該都是用我的E-TAG來付費,就再向她要,結果換她說車子都幫我清了,而且我借她時油只剩一、二格,她還車時油針還在一半的地方,這樣一來一回也差不多吧,還要向她要很沒意思,後來還丟了一仟給我說不用找了,好像是說我太小氣了。
老實說我自已還滿火大了,覺得自已妹妹很不懂事,我自已的觀念是,向別人借車還車一定要把車洗乾淨油加滿還給對方,應該是基本的禮貌吧,過路費該誰出就誰出,這是原則問題!我新車都借她了,還被她丟錢噹,真的好悶!
我覺得樓主很大方阿
新車借人只要求要手工打臘與過路費
應該連輪胎耗損費用,零件耗損費用,機油耗損費用,皮椅等其它零件耗損費用
保養費用分攤在使用里程數平均分攤一起要阿
阿~對了要把多來的油與過路費剩下的錢找你妹喔,畢竟這是則問題喔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