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5311 wrote:
網拍是一份辛苦的工作...(恕刪)
雖然這是事實沒錯
如果你提告的法條若不成立在此案中
你會被反告誣告甚至求償
倒霉點還會被檢舉查帳
做生意這區區60元這樣做真的划算?
更不用說這種案件到底絕對是和解收場
對方事後只要不爽直接向稅捐處檢舉擬網拍逃漏稅你會被查帳查到死
你知道網拍被稅捐處要求查帳有多麻煩嗎?
看來你生意做得不夠久
我做批發的
去年被倒一條三萬多的 我連警局都懶得去
roward wrote:
這種讓別人錢財減少的行為講難聽點就是偷不是嗎?
在你眼中原來運費60元不是錢
閣下應該也是那種別人都是欠我的那種人吧?
大砲台 wrote:
大哥看文也請把全部看...(恕刪)
roward wrote:
你又能確定網拍業者例如開文的這位當初有把運費的損失先加入到利潤裡面?
我相信除非是獨特的商品沒有什麼競爭者 賣方才能掌握市場價格
不然在大家都有都能賣的削價情況下 這運費的確就是影響到賣家的利潤
roward wrote:
請問那人是故意耽誤你的嗎?這跟買家下完標故意不去拿物品是兩種不同的心態 如果真的有一個人故意耽誤你害你沒辦法去簽約 那的確就是害妳少了一億元的生意 不就等同於偷?當然你不覺得害你少一億元的生意不等同於偷是你的觀念 我的觀念比較不喜歡欠人 所以我不欠人別人也不要欠我就好了
在請問一下今天你要去簽一億元的合約我把你弄昏害你簽不成你不會想盡一切辦法來找我要回你的損失我就真的服了你的氣度
roward wrote:
在來這是簽約 代表還沒成交
跟下標買賣已經成立的狀況應該不一樣吧?
roward wrote:
今天有方法去維護自己權益我不覺得這賣家有錯 雖然還不知道有用沒用
不過至少有行動也算對自己有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