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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死刑該不該廢!!!????

gxben wrote:
如果 廢除死刑用無期徒刑代替當然可以,但是前提是要不可有其他方式變成有期徒刑..還有我們要納稅養這些人一輩子和被害人有一直打不完的官司...
這在下前面也有說過, 請參閱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13266&p=4#50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感化是要講理, 而不是讓他遭受同行為來去感受那個痛, 可是在下認為, 以現代來說, 他有無頓悟懺悔
和刑罰刑不刑, 是不相關的兩回事, 但未來或許可能可以有懺悔改無期徒刑, 讓他為社會做更多的補償

在下不贊成比照刑.連坐法, 只贊同死刑&無假釋(無期)徒刑
所以請不要情緒過頭了, 這樣我們就和惡徒一樣, "毫無仁慈"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98238&p=15#219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在下不認為"死刑是殘忍的刑罰", 死也是種補償, 所以在下基本上贊成死刑, 因為現無期徒刑會假釋, 有"假無期"的問題, 另外...養他讓他工作的成本效益比(這12頁來似乎也沒人提到, 而在下不懂也未求證, 但對現有制度沒有什麼信心), 如果在不放出來or無法醫治.矯正成功的前提下, 讓他活著, 但效益太低, 事實上這樣沒有意義, 或許您會說那是條生命, 但...在他後生不能發揮貢獻他生命僅存的功能, 不如用死來做補償
在下會認同死刑, 是因為殺死這條生命, 不是在於報復, 而是在於多方考量後, 如果死能為犯者自己帶來解脫, 為受害者帶來僅有的補償, 死, 或許是最終唯一的方法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Octanol wrote:
如果是像mission impossible那樣被模仿,那也只好認啦(恕刪)
的確,"如果是像mission impossible那樣被模仿",那還真難辯解。
其實不會啦,還有不在場證明,人身辨別等其他證據。

Octanol wrote:
至於「眾目睽睽」,一缸子的人都誤認,這......
(恕刪)
其實這才叫恐怖,而且這是以前警察最愛用的手段之一。現在呢?不知。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這是統計資料->沒有死刑的地方 殺人案比例比較少 ........





不過台灣國情不同 可能不適用
Maddox1988 wrote:
這是統計資料->沒有死刑的地方 殺人案比例比較少 ........

不過台灣國情不同 可能不適用


果然是以理工人為主的論壇.
看到數據出現後,有意見的人就變少了..
看了上面這麼多討論,也許真的有一些事情是我們不懂的.
感謝Maddox1988 實事求是的精神,
比其它只會打嘴X的好多了.
pcdataster wrote:
果然是以理工人為主的論壇.
看到數據出現後,有意見的人就變少了..
看了上面這麼多討論,也許真的有一些事情是我們不懂的.
感謝Maddox1988 實事求是的精神,
比其它只會打嘴X的好多了.
您可以稱讚Maddox1988大, 但不必罵其他人, 你不也引用了↓
Maddox1988 wrote:
不過台灣國情不同 可能不適用
以台灣的現況&民情, 是不適用的 補充 : 原來這兩位都是剛註冊的新朋友, 感謝下面gboyg2001大的提示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pcdataster wrote:
果然是以理工人為主的...(恕刪)



這麼說起來...兄臺也是打嘴X的人之一囉?? 小弟也沒看到您實事求是的找數據啊~ 只看到您引用
Maddox1988大大的數據來指責別人~ 這不叫嘴砲叫啥?? 叫口爆啊??

不是意見變少了..而是很多大大心冷了..怎麼談都有人揪著回文在攻擊..所以乾脆不回了~暸嗎??
to bradywang,

閣下似乎身處國外,也似乎來自台灣。對於在此討論串上,有數位網友意見與閣下相左之事,實為好現象,在下分析一下。

1. 人民相信法院。雖然感覺並不是百分百信任,但也接近;法院之判決深獲民心,實為民主之幸。

2. 人民相信執法人員。沒有像其他國家一樣,對於其執法人員處處制肘;以美國為例,執法人員還得先說布蘭達宣告否則就違憲,雖然在台灣也不是沒有類似的,但是好像不是很需要。足見人民信任執法人員之素質,對於其效率之維護也不遺餘力,實為百姓之福。

3. 綜合以上,人民相信司法系統毋枉毋縱,只要無涉案,挺直腰桿進警察局、調查局,理直氣壯的再走出來,沒做過的事當然無須承認。

說實話,不需防東防西的,連個律師也不用,這樣不是很幸福嗎?
如果閣下真的來自台灣,應該為此感到驕傲才是。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pcdataster wrote:
果然是以理工人為主的...(恕刪)


贊成廢除死刑的朋友,不知道你們有小孩了嗎?以下這段話你們可有感覺?
「當時白曉燕眼珠子被魚吃掉一顆,頭因為受傷,頭髮都掉光了,根本看不出來是她,但是我是她媽媽,我一看就知道是她。大家會問,10年了,我有沒有好一些?我不知道該怎麼告訴大家。」

今天談到死這個問題,不能只用數據來看,如果我的小孩被殺死了,那麼6.36跟1.38的差距,對我來說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我想,想要說服別人廢除死刑,那麼您先說服白冰冰贊成廢除死刑,那麼應該比較少人反對了
問題在於,您要如何說服她?就提出3張圖表嗎?
以我長久在01上打滾的經驗…
剛註冊的新帳號通常只是為自己的言論護航的分身帳號而已,
為了粉飾多人與自己意見相同的假象,看來這個議題開始有人自導自演了。

不囉唆,開宗明義我也表示自己的立場→我支持死刑+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鞭刑!

根據華人演進的歷史與民族性,台灣人若廢除死刑這社會一定更加混亂而已,
從此壞人出頭天,好人不得已也開始墮落成為壞人,
今日的社會法令很明顯已經往偏袒壞人那方面倒了,難道這是變相鼓勵我們為惡嗎?
反正台灣法律死不了人,有太多人的人在為罪犯護航,反正關沒多久又可以出來了…真是諷刺啊!

一個重刑犯你好不容易收集齊全證據把他告到關到監獄去,
結果寬鬆的假釋條件最近又把他老兄放出來了,我不相信你不會皮皮挫@@
這也是警界很無力的原因之一,隊員員警拼了老命把罪犯逮到手,結果到了法官那卻輕判或是不起訴,
叫第一線抓犯罪的人員情何以堪,被放出來的罪犯不會報復嗎?這叫員警怎麼安心?以後怎敢認真打擊犯罪?
另外站在法官立場,台灣地小人稠,監獄容量已經快不夠了,要蓋新的可能又有實際上困難,
再者也不想得罪人權團體(甚至裡面有的就是自己法界的老師),所以就做順水人情,輕判或不起訴。
有種陰謀論也曾經提到,若這社會太平靜最先丟飯碗就是法界律師人士@@

所以社會治安惡性循環,越來越爛,怪誰呢?不就正是這些可惡至極亂國的人權份子嗎?
frank0839 wrote:
今天談到死這個問題,不能只用數據來看,如果我的小孩被殺死了,那麼6.36跟1.38的差距,對我來說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沒錯,逝者已矣,如果我的小孩被殺死了,再大的差距都沒用;但是,來者可追,如果真的有差距,讓以後有更少破裂的家庭不是更好?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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