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unaka wrote:「搶劫是七年以上重罪」?我看,念牠們是初犯,最多也就判七年了。假釋出獄,卅歲還不到。還行還行....這群小傢伙還是前途無量。 背個搶劫前科~ 前途大概烏有去了...沒關係,有自稱小孩很乖的家長會養他們一輩子
尊爵小黑 wrote:算他們好運 看了哪幾個人的臉書都很瘦弱 遇到我 看誰會被打趴 拜託喔~這種只有人數二人以上才有膽子,但是有了膽子卻沒了?子的人犯行也是會挑對象的好嗎?~柿子當然挑軟的吃啦,要不他們早就去找酒店少爺練筋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