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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警察了!因為就算被打死都不能開槍

太可怕了


這是什麼治安
什麼濫法律阿..

所以真相是 走在法律的邊緣

免責刑罰

idfour409 wrote:
那請問我國法律有哪一...(恕刪)

是沒有規定飆車死刑啦
不過就像在遊藝場丟鞭炮.砲竹工廠裡抽煙的人一樣
誰叫你白目咧???死好!

JessieC wrote:
是沒有規定飆車死刑啦...(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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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玩還不簡單

直接開2槍

我說第一槍

對空鳴槍

看他還是動手或逃跑

我就開了第2槍打中

誰知道?



對空鳴槍不行嗎?? 難道要讓醉漢襲警搶走手槍再對著民眾開槍
酒醒了在一副甚麼都不知道,甚麼都不是自己的錯的態度
傷到警察與民眾,這帳算在誰頭上,又是國賠嗎??
那乾脆每年編署預算,因為社會案件而喪生的,國家以人頭來計算並給予"國賠"好了




在美國,誰敢這樣對警察的!!
好奇怪~~

幾個月之前我在某幾棟樓提到鬼島都收到移文通知
是否現在已經開放這2個字可以在01使用了
如果是管妹要不要解釋一下昨非今是的點在哪邊呢

還有某位前公務員筆名叫范藍青的那位鬼島專家
他還真有一套或說他派駐國外所以看得更清楚呢?

御用神醫 wrote:
贊同+1

真的要玩還不簡單

直接開2槍

我說第一槍

對空鳴槍

看他還是動手或逃跑

我就開了第2槍打中

誰知道?


no no
那個可以比對彈道
再來判斷那顆是最後從彈孔出來的子彈
所以這個把戲不能用~~以免被抓到
反正要給他死
就第一槍對空開快點
讓他來不及反應時再補第二槍~~
一定要對準身體~~那才會中頭部(槍這種東西很邪的~~)
在美國,都已經明白告訴你"我是警察"了
還動 大概就吃子彈了吧

他們都講得很明白
"將你的兩隻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
我記得日前才有台灣留學生被美國警察荷槍實彈的攔下來過。
bublegun wrote:
而這一個警察被兩個醉漢打趴
兩個醉漢啊....
這都不會讓你們SHOCK到?
嘿!這位老兄可不是內勤員警啊
這會不會太不濟?說不過去吧?


醉漢好擺平?老兄要不要去試著對一個發酒瘋的使上擒拿術看看~?
酒醉打死人的案例絕對比警察開槍誤傷人高太多
為甚麼酒醉駕車也危險?
酒醉的人失去的唯一東西叫"理智"力氣可是他平常的好幾倍
你還能跟喪失理智的人好好來套擒拿術...真令人佩服

idfour409 wrote:
你知不知道在台灣
警察對空鳴槍死亡案例不少
所以我才說有個角度
死傷不只一人
你願意當那個死傷的人嗎




我使用了GOOGLE 關鍵字 對空鳴槍 死亡

只找到一起

記者吳明良、辛啟松、鄭惠仁/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十四歲國二女生林珈華,昨天深夜在六樓住家陽台看街上警方抓歹徒
時,被警察對空鳴槍的子彈擊中,送醫不治。

五十八歲的男子陳慧芳昨晚帶菜刀在街上遊蕩,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警備
隊警員據報趕往處理,遭陳慧芳持刀襲擊,警員甘唐溧被砍三刀,同僚莊沐
堯對空鳴槍後朝陳慧芳連開廿多槍,未料第一槍擊中在附近六樓陽台的林珈
華。三名傷者被送醫急救,陳慧芳、林珈華有生命危險。

警方說,昨晚十一時,民眾打「一一○」電話報案,指稱台南市中華東路二
段關帝廳廟附近,有一名男子拿菜刀遊蕩。市警局指揮市警一分局警備隊巡
邏員警趕往查處。兩名警員趕抵後,下車盤查陳慧芳。

未料陳慧芳看到警車時先將菜刀藏在背後,等甘唐溧靠近時,叫了一聲「警
察很神氣嗎」,隨即拔刀襲警。甘唐溧後退時跌倒,陳慧芳壓制甘唐溧,砍
傷他的下巴、頸部及腳部,搶走他的配槍。

另一名警員莊沐堯見同僚遇襲,拔槍朝中華路一百一十號方向呈四十五度開
一槍示警,陳慧芳仍不罷手,莊沐堯隨即朝陳慧芳連續開槍,直到陳慧芳棄
刀倒地,才回報市警局請求支援。未料當時在中華東路一百一十一號六樓陽
台的林珈華,被莊沐堯的第一槍擊中胸部,傷勢嚴重,與陳慧芳被送往成大
醫院急救,林珈華到院時已死亡,陳慧芳有生命危險。甘唐溧被送往台南市
立醫院急救脫險。

警方調查,陳慧芳住在中華東路,鄰居表示他疑有精神疾病,平常言行就異
常。

【2006/02/18 聯合報】


可以說下還有哪一些嗎?
我也想來個假設,

假設那些質疑用槍不當的人,有一天在路上被打趴,

此時警察趕到現場,但情勢無力阻止,只好掏出佩槍,

用槍對著犯人,但沒對空鳴槍,只能在旁邊大喊我是警察,

不知道事後還會不會被告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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