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派 wrote:
所以你的結論是:
只有盲人有資格要求便利的環境,過敏的人沒有資格.
不論哪間餐廳,只要有盲人到來,還請已經用餐到一半的過敏人仕自行滾蛋沒吃完的自己包回家再吃.
那是不是請過敏的人拿出專業診斷書出來證明確實對狗過敏並且主動告知店家?
就如同你們要求別人拿證照一樣
不然誰知道真過敏還是假過敏? 誰知道店裡面有過敏的人在用餐?
還有不知道這些人是否需要常出國 過海關?
遇到海關緝毒犬 趴在身上聞阿聞 又在皮箱聞阿聞 不知道過敏的人會不會休克? 還是會忍過去?
joey888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狗的
也不需強迫別人接受寵物的
記得
我高中同班女同學
因小時候被海防軍犬攻擊過
害我同學腳縫了10幾針
可怕的是
還留下心中的陰影
所以 我同學怕死狗了
他常開玩笑
要對付他
不須用刀槍
只要一條狗
我同學就任對方擺布
者龜 wrote:
我覺得這是政府的問題...(恕刪)
檸檬派 wrote:
只有密閉空間會特別嚴重,會隨著時間增長而加劇.
開闊空間,大概隔個三~四公尺就沒事了.
也不需要店家知道,我們自行會去尋找不准動物入內的餐廳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