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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亞洲詐騙中心!

我覺得應該送到 "惡魔島" 交給蔣大&管妹(隨妳處置)...
輕者30天, 重者終生停權!










祝蔣大, 管妹開工大吉

guessle wrote:
還是希望別和主權問題扯上邊

要回來受審可以

但請最少判七年起跳

如果不行

還是給對面判吧...(恕刪)


我想這個問題應該可以折衷一下,受害者都在對岸,所以這些人應該在對岸坐牢;可是顧及主權,讓歹徒回台灣的說法也有道理,所以,我認為應該:

把這些歹徒的首級送回台灣,身體放在對岸服無期徒刑

這樣做就兩全其美了,對不對?
麻煩對岸槍決後.請把屍體遣送回台
以前念書的時候,有沒有念過一個名詞:「領事裁判權」
其意義就是該國人在他國犯罪,其罪刑屬地國不能過問,而須交由該罪犯國籍的國家審判
這是一個不平等條約,原則上犯罪都是在犯罪地所在的國家受審
今天菲律賓遣返這些人是不是該不該死,跟把台灣罪犯交給中國的意義完全是兩回事
猶如自己家的孩子當然是自己教,你能接受你家的孩子在學校犯錯
結果老師認為你這個做家長的有溺愛之嫌,把你的孩子交給另一個拳頭大的家長去管教嗎?
今天罪犯是台灣人,在菲律賓犯罪,請問關中國甚麼事?
基本上菲律賓已經不把台灣當成一個國家了,他只聽台灣政府上面那個頭頭的話
以後成為慣例,假設一個罪刑在台灣不構成犯罪,卻觸犯中國法律
結果被中方要求引渡,各位將作何感想?
當然要把他們遣送回台灣!
不過是要先在中國大陸坐牢完畢,再遣送回台灣在判刑在關5年
我唯一支持死刑


無期太輕了

請台灣家屬到對岸幫他們買子彈吧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從之前香港旅客被挾持案
菲律賓特警的神勇表現
他們送錯國家真是一點都不意外

煥仔 wrote:
今天去麵店,點了一晚牛肉麵...(恕刪)


別怪老板啦..他不想你一整晚都只吃牛肉麵
從來沒有看過這麼爽的新聞.真的. 

台灣的法律對於詐騙集團, 總是重重的拿起
輕輕的放下. 刑責又輕,很多2年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再犯的機會真的很高..這次可以誏大陸處理. 
看了真的只想給個讚字.. 

        

煥仔 wrote:
打個比方的話,今天去...(恕刪)


我看還是送到對岸比較好
他們是真正打擊"罪犯"的國家
我們這裡只有"費死聯盟"跟"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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