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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三重上重陽橋下有陷阱!

蛙鳴之地 wrote:
首重交通順暢點這應該...大直橋那個待轉區也是設計的很小。
因為那是一個巷子口。每次經過那裡也都是看到摩托車直接左轉就上橋了。
(恕刪)


我認為大直橋和這例子無法相比,

1.大直橋的標誌恨清楚寫著機車可以直接左轉,重陽橋則是有非常明顯的標誌禁止.

2.大直橋機車左轉並不會影響其他車輛,重陽橋迴轉是會讓直行車出車禍的.

至於是否浪費警力,在那乖乖待轉遵守交通規則,

或是常常經過那遇到違規差點撞上的,絕對是感謝警察的!
cguitar wrote:
,重陽橋則是有非常明顯的標誌禁止.
...(恕刪)



上面寫汽車喔

警察一下改口說綠燈也可迴轉,那到底是?

真有心就站在路口,我相信即使看不懂標誌的也會謹慎一點

而不是躲的遠遠的,且半年來才看到警察在那裡攔人

要做就徹底,要不就別做

而不是想來開單時來開

攝影機都裝了為何不用拍照舉發?百分之百的抓到違規且不用影響交通跟民眾起衝突

只怕到時會有很多民眾反映路口設計有問題。
千年之夢 wrote:
上面寫汽車喔警察一下...(恕刪)

千年之夢之夢宜先生小姐
解決方案呢
生氣有屁用
解套方法為何呢?
講白了政府就是認為騎機車的命賤
政府才不屌你什麼設計不良
搬出至高無上的交通規則你就得乖乖遵守
重陽橋上的機車道一年出過幾次車禍
有人在乎嗎
當初橋上弄了個憲兵查哨站
拆掉以後機車道竟然還繞著原路不取直行
有著同樣設計的忠孝橋都能取直了
為什麼重陽橋不做
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
我操.場跑十圈大叫幹.的好
cguitar wrote:
我認為大直橋和這例子...(恕刪)

大直橋以前可以直接左轉,
後來為了機車安全又規定要兩段轉,現在又恢復可直接左轉,
因為實施兩段轉發現嚴重阻礙直行車流,公車靠站等,
為了直行車輛的順暢,所以政府就不管機車騎士的安全,
機車又可以直接左轉了,
而當初為了安全的兩段轉?為了汽車順暢,誰管你安不安全啊,
政府施政矛盾處處。
tomokatsu wrote:
千年之夢之夢宜先生小姐
解決方案呢
生氣有屁用
解套方法為何呢?
...(恕刪)



正名一下啦..

對於用路人當然是多注意,最起碼在也開不到我的罰單

但以後在那裡不幸被捕魚到的民眾

要馬你就乖乖認了

要馬你就打電話去砲轟這些警察

甚至把警察在哪裡阻礙交通錄下來給新聞台

或者去交通局反應設計不良

總之不要讓政府賺到您的錢...
tomokatsu wrote:
看來你的1800花定了
不過你只是一隻~路口的旺旺...(恕刪)


您還真是有水準,連罵人的詞都出來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言盡於此,對於不合理的事物不敢反抗,甚至僅以違規兩個字帶過,見樹不見林。

繳錢受氣的也是我,辯論根本沒交集,也沒有必要浪費時間跟正義魔人玩

氣也消的差不多了,嘴砲們自己慢慢玩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不同,不相為盟

沒有絕對的黑白對錯

也不可能強迫別人的想法立刻變成跟自己一樣

大家小心除了不違規之外,也不要讓條杯杯假借違規之名賺到你的錢喔....

千年之夢 wrote:
大家小心除了不違規之外,也不要讓條杯杯假借違規之名賺到你的錢喔....
...(恕刪)


不違規不就不會讓警察以違規之名賺到你的錢。
你以上的話前後矛盾。
台中小康 wrote:
不違規不就不會讓警察以違規之名賺到你的錢。
你以上的話前後矛盾。
...(恕刪)


你還是在違規兩個字上打轉

從頭到尾都說了騎半年根本不知道違規

可以讓我同一句話不要講那麼多次嗎?我也沒否定違規的事實

但設計不良,和警察要抓不抓(違規人數已經達到一定數量時)

站錯位置

無法達到百分之百的取締效果才是我要表達的內容

不要再叫我重複解說了好嗎?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罰單是政府動動筆就可以輕易撈錢的手段...

就算殺人也分預謀殺人以及臨時起意好幾種

所以用結果論來反推回去的

你違規....所以你該死的論點請勿重複

千年之夢 wrote:
你還是在違規兩個字上...(恕刪)



造反無罪

認錯有理

今天在本人的多次觀察下

綠燈應可迴轉,燈號有設計時間差,亮綠燈時對象車道有短暫的紅燈讓你迴轉上去

但只限綠燈(畢竟那時候條子有說過綠燈可迴轉)

不過如果左邊車子要直行還真不知道怎麼走

這裡只討論這個問題,其他條子站錯位置20分鐘內開出6張罰單等等不再討論


事情也過那麼久了,也應該讓他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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