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won wrote:看樣子..閣下..詞窮了.不意外..本來支持廢死的 也就這麼些說詞. 無需 在言詞打轉..死刑存廢 本來各有立場各自論述....我也不意外 你會用 "閣下..詞窮了"這句話因為 某些反廢死的 ...套句你說的 也就這麼些說詞...
wolf3wolf3 wrote:公務體系許多事情本來就是這樣!...(恕刪) 依據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的相關規定,公務機關承辦普通件公文的時效是6日,速件3日、最速件隨到隨辦,同屬行政體系,可以容許你一個案子一擺經年不處理?難道有一天你家有人被搶被砍了,你能容許警察說「你的案子不是不辦,只是先緩個1~2年再處理」?
不要信什麼廢死聯盟說的那套台灣沒有終生監禁的,而且就算未來有,估計也不終生那些罪大惡極的人,一出來的在犯率是多恐怖,很多相關職業的人都說過了廢死聯盟有想辦法去修法,有想辦法去力法,有想辦法去說服其他人嗎連死刑犯也都拐騙去簽委任書,簽提大法官釋憲只會講國際潮流,什麼鳥人權...不過都是廢話勇伯也沒多勇..應該一上任就閃電簽了全部..讓廢死沒機會搞奧步
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何會有些人主張外人不能要求犯罪被害人放下仇恨,卻同時強求228受害者放下仇恨?這句話..我實在是贊同到無法用言語形容..個人再說一句..加害白冰冰的人已經死了..所以白冰冰..也可已閉嘴了 !!他說越多....不會得到更多的同情...其他被害人家屬..他們都有把犯人推上刑台的動機..所以他們怎樣贊成死刑都有他的道理..如果 228 事件..講成大時代的悲劇..基本上..一切都是蔣家的錯..國民黨的錯..他們的認錯也只是輕輕帶過...建個公園..賠錢就沒事??就像你叫大陸人放下隊日本人的仇恨..不可能阿...我只是希望每個生活在台灣的人..不論支持藍色綠色...記得""假偉人""蔣中正"""的創舉...只能說..要把一個小小的白曉燕案跟屠夫等級的 228 比較...太看得起白曉燕和白冰冰了...沒有這次廢死...相信大多數人都忘了這件事情了吧...我就是支持廢死..也不怕炮轟..每個人都有支持自己想法的基本權利 !!!我也很討厭把小小白曉燕事件提出來跟 228 比較..廢死到底有什麼不妥??沒有報告證明..廢死可以降低犯罪率...希望反對廢死的朋友..尊重其他人說話的權利..除非你們可以提出...廢死刑朋友無法辯解的論述..目前為止...廢死的人沒有找到可以讓人無法辯駁的理由..反廢死的人也是...所以廢不廢死..都是有討論的空間..只是這個政府.. 不知道在幹嘛罷了...一下子廢死..一下子又不廢死...
基本上.我是贊成廢除死刑.整的刑罰制度最糟糕的地方應該假釋...(放寬假釋標準的好像正是馬皇..他讓壞人到處跑,死刑只不過是讓極少數的人死,但是大多數的壞人,還是有機會出獄,這才是重點 !!)如果把死刑犯..改成無期徒刑永遠不可以假釋.減刑.大赦.唯一的路.. 把這些人關到死..這樣來說不是更好嗎?把這些人永遠關在監牢裡..所以不得假釋..唯一一條路 "關到死"這才是重點希望那些反對廢除死刑的人..停下來想一下..真正的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才是重點...但是打開放寬假釋大門的人..就是那位高高在上假惺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