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cota wrote:瘋噗浪好一陣子了,每...(恕刪) 不是「目前的Plurk還沒有辦法提供給台灣警方有效的追查方式」而是台灣警方沒有出具合法的法院要求Plurk 當然不會給資料啊!加拿大可是有法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