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9

[補充]檳榔西施襲警過程截圖(被摔前的關鍵問題 + 推倒前、後截圖)……………………討論法規問題的網友請“和平討論”

阿寶 wrote:
各位看倌,你們怎麼知...(恕刪)

裡面有又如何?就代表關這小姐什麼事?有罪推論?

有圖就有真相了嗎?樓主?
那前因是什麼?你有圖嗎?你怎麼知道警察就不是打手?

那條街有幾家檳榔攤被取締了?還是只有她穿這樣子?
薄紗加內衣褲不行?你就開單呀,不然就移送呀呀,她又不欠你,你憑什麼打人?

所以最後那個警察才被調職,原因就是執法過當
連這一件小事都辦不好,怎麼辦大案?

路上臨檢,遇到酒駕的,哪個不是瘋言瘋語的?
就直接錄影存証,開單告發
有哪個是會好言好語的?
難不成,每一個警察被國罵之後都來個過肩摔,再來反手擒拿?
sop明明就有寫,連作都不會,難怪會被調職
現在不是警察國家,每個動作行為最要有依據
有些人,就是不懂法,而那些人自以為代表法

西施有錯,錄影開單告發,移送法辦
警察有錯,出手傷人,執法過當,轉調原職
很簡單的一件事,搞到這麼大

米克斯1204 wrote:
不知你幾歲了?你從小到大有被警察摔過,開槍過嗎?

假使是一個正正當當的國民,遇到臨檢盤查,乖乖配合

請問有誰被摔過?被壓制過?被開槍過?
...(恕刪)

我看過警員違規被查辦太多了,也碰到過取締停車拔槍,
簽字上報就被調職,你當你的國民,

反正現實就是這樣...

一個巴掌打不響,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一開始看到警察杯杯來個過肩摔就覺得不恰當,
之後看到西施辣妹用她的三寸不爛之舌亂飆五字經也覺得太超過,
只能說當初雙方各退一步和氣生財比較恰當~

最後警察杯杯辛苦了,
西施辣妹妳紅了,
轉換跑道吧!
如果有人罵你
你就有權力動手嗎?
這道理應該很簡單吧?
還是我們警察大人比較偉大
罵他他就可以動手制伏別人?
我覺得台北縣市的警察執行勤務的態度特別強勢
動不動就以妨礙公務的名義威嚇民眾
看了就很反感!!!!!!!!!
dkandy50 wrote:
我倒是覺得一開始大家...(恕刪)


難道靠的近就代表有其它意圖 ( 請開示一下 )

我陳述的是甩警察耳光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

非要警察被揍個半死才能壓制對方嗎?

難不成被打心中還要默數

一下、兩下、三下.....N下

終於可以壓制對方了............

是這樣嗎?
中午看新聞時有看到,那西施拿著手機要對警察錄影....
很明顯的有看到手機的錄影畫面...而不是西施講的要打電話給老闆....
這種挑釁公權力的行為...遇到警察這樣的對待....只是活該而已...

而且...真的自愛到值得惹人憐愛的女生...是不可能擺爛到坐在地上讓人家拖行數公尺的...

這麼想紅嗎?...這就是代價吧...真是不堪...
alzooe wrote:
裡面有又如何?就代表...西施有錯,錄影開單告發,移送法辦
警察有錯,出手傷人,執法過當,轉調原職
很簡單的一件事,搞到這麼大
(恕刪)

小朋友太多
kingsongyy2 wrote:
難道靠的近就代表有其...(恕刪)


你不懂我要說的
你說的是後來
我說的是先前

沒有先又怎麼會有後?

你合法開單、站遠遠的
會有後來的肢體衝突?

有沒有釣魚我不敢說
程序一開始就有問題
dkandy50 wrote:
老實說警方、檢方都有...(恕刪)

又一個讀書讀一半的.........
憲法23條也有必要時可以以法律限制人民的相關自由權利
而普通刑法第140條第一項也有侮辱公務員罪(既然你愛講法律,請自己去翻翻法條吧,順便複習一下,不要半桶水)

相關特別法也是有相關規定.........你確定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對方給予侮辱不能用強制叫她閉嘴?


不然當你看到警察執勤時,跑去一直對警察國罵..........看看警察有無權力強制叫你閉嘴
支持警察啦~

這位西施你紅了~

可以上節目當通告藝人囉!

不過不要罵髒話啦!
  • 8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