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

非說不可...關於西施過肩摔!!...版主你自己歸類好了!!

法律有規定不能穿比基尼逛街嗎?
有規定迷你裙到膝上幾公分嗎?
有規定內衣褲不能露出來嗎?
騎機車時,旁邊的股溝妹要不要也取締一下?

如果沒有規定,西施穿得清涼賣檳榔,要依何法取締?根本是蔑視人權

說他"靠北"只是在形容警察騷擾良民很囉唆而已

穿得清涼露內衣褲犯法嗎?
不會去抓穿c字褲的安以軒?
不會去把黛安芬的models,順便把播放清涼廣告的電視台shutdown

前兩天一個在101舉廣告牌的也被景查亂用法律,啥妨礙交通,才被法院判決警察妨礙自由

這個政府,真是有病了,只有求其生而不可得的死刑犯才有人權?

升斗小民為了討生活,要被警察騷擾,甚至過肩摔

sawaltz wrote:

lux wrote...(恕刪)

是啊…
我也很想笑…
不管是錄音筆、DV都只是輔助工具而已…
不是武器不需拿出來堵在人家面前…
還一直說你剛剛說什麼在說一次…
沒必要麻…開關打開錄就是了不是嗎…
事有輕重一點小事需要做到這樣…
是啊…您說的也沒錯…是要自保…
但…
取締程序該不是這樣吧…
本文資料僅供參考,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tangbaby wrote:
鐵捲門幹麻按下來!!...(恕刪)


鐵門按下來表示打烊不營業!
有人把門口擋住或把警察團團圍住限制行動自由嗎?
警察在關鐵門時間內大搖大擺走出去還綽綽餘!
我也覺得警察有先挑釁檳榔西施
最可惡的是~~~
警察只敢挑釁檳榔西施,遇到真正的大哥我看屁都不敢放吧!
如果台灣的警察真的執法都這麼猛的話,
詐騙集團跟飆車的早就都躲起了吧!
這個是警察 嗎 是公安吧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viewthread.php?tid=894798

這種心態的 人 就像 那個高階警官 ECFA協商警官戴「公安」領帶夾


心態上 就是 警察是有牌的流氓 他是領錢來打殺這些濺民 理所當然的 不是嗎 ?


這個也是警察 還是高階警察穿西裝的 看到記者 看到民代 你看他的龜樣 .......
真想知道較前面那幾樓遇到這情況會怎麼處理...
會否與自己假設的如果一樣方式...?!
真的嗎!?
嗯..公婆各說都有理...
您...若是那警察 or 若是那西施?真的會這麼做?

看到這種滿口XXX的破麻
被摔再壓制
一整個爽啊
黃金獵犬趴趴 wrote:
這摔得實在是誇張阿....
我還真不知道台灣的警察什麼時候這麼殺啦!!
不知道路上飆車的小鬼~
強姦犯~拿槍的歹徒~拿開山刀的歹徒~~
警察遇到有沒有這麼勇猛阿....
開罰單很猛我知道...
警察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勇猛一下阿

太同意了
甘脆來連署讓這位偉大又正義的警員直接破格去幹警政署署長吧
在路上只要看到違法的直接就是過肩摔、壓制在地帶回警局關個五天四夜
對付那種帶刀帶槍或跑給警察追的, 一律當場格斃
這樣台灣就沒壞人了
台灣就是需要這種敢衝不怕死的警察啊

lux wrote:
看完之後我只有一個感覺…
警察應該是預謀犯案的…
因為那有警察出勤還帶錄音筆的…


帶錄音筆就是預謀犯案?

那帶槍出去就是預謀殺人?
帶手銬出去就是預謀綁架?
帶手機出去就是預謀偷拍?
開車出去就是預謀撞人?
騎摩托車出去就是預謀飆車?

都給你講就好了阿

我老爸是警察
他會要求他下面的警員出勤時「一定」,看清楚,是「一定」要帶錄音筆
不然值勤有糾紛各說各話會很麻煩

這樣您瞭解了嗎?

對了,我上M01 PO文不是預謀挑釁喔......
兩邊都有錯

檳榔西施不肯配合警察勸導 出口成髒

這邊訪問已經說過了 該名警察已經多次只針對該店進行盤查 目的原因不明

會有人因為被第一次盤查就爆粗口辱罵警員嗎?想想也知道這警察有問題


警察杯杯被罵的火氣上來 有點公報私仇的味道

很多人說過了 遇到飆車族辱罵警員 沒看到任何警員有這種英勇側摔的表現

再者 我記得那邊交通很混亂路邊暫停的車輛很多 那才是交警最應該去處理的吧


題外話.....

我朋友在美國只不過是超速沒注意到警車在後面跟

被攔下來後壓制在地雙手上銬 被用槍瞄準

對了 忘了說 她是個脾氣溫柔女生

等你見識過美國警察執法的強悍

你就知道這位警察杯杯的動作根本不算甚麼

大哥 虧你朋友還待過美國 他難道不知道在私槍氾濫的美國 該國警察遇過多少因盤查而遭受生命威脅的事!?

不要講出來讓大家笑好嗎? 在台灣這個民俗風情 民眾叫警員都叫警官大人吶 大哥你懂嗎?

而且在檳榔攤那個人事時地物 檳榔西施對警員有立即的生命威脅需要動用到側摔 壓胸 拖行?

講難聽一點 該名西施 穿了泳裝加上薄紗 哪一點看得出來她有藏殺人凶器

需要該名警員這樣施展側摔 壓胸 拖行!?

該名西施出口成髒 態度惡劣 的確該有人來教訓一下了

不管是檳榔攤老闆 西施父母甚至是西施的男友都有資格教訓她

但是絕對不是該名員警

這事件我只看到 該名員警公報私仇 就這樣


  • 6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