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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所言屬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3/10了還是沒處理...

台中小康 wrote:
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

你會花時間,
跟不講道理之人說道理嗎?
不理你們,
是懶的你們。)

之前看大大發言討論法律常識,覺得您是位專業的法律人才,常感受益良多,
沒想到現在也跟我一樣,
變身為嘴砲一族了....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有種去打官司,
不要只會上網取暖,
又不上法院爭取權利,
只怕你不敢打官司,(你應該連打何種官司都不知道吧)
只會打嘴砲。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恕刪)


這讓我想到有些修養不好的網友,
打嘴砲打輸了,
就在那邊要找人出來訂孤支沒什麼兩樣。


無影腳大師 wrote:
01會協助辦理提供非本人的電磁相關紀錄!懂嗎?
...(恕刪)


關帳號後要求刪文,
發言紀錄還在嗎?

如沒資料調屁啊。


台中小康 wrote:
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

你會花時間,
跟不講道理之人說道理嗎?
不理你們,
是懶的你們。

樓主有種去打官司,
不要只會上網取暖,
又不上法院爭取權利,
只怕你不敢打官司,(你應該連打何種官司都不知道吧)
只會打嘴砲。

自爆後板主刪文,
版主仍留有紀錄,
關帳號後要求刪文,
發言紀錄還在嗎?

樓主你在網路上發文是需留下紀錄,
不然有人要主張權利,
何來證據。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法官會累死就是因為有小康你這種人啦 (俗稱叫做訟棍?)

這件事情不過就是個簡單的服務態度問題而已
01既然已經理虧 (拜託不要再扯什麼連接詞的語意, 惡質律師才回玩這一套啦)
有誠意一點的話就說聲抱歉, 給個幾天時間幫忙把紀錄刪掉就好了
真那麼愛面子不肯認錯的話, 私下偷偷刪掉, 頂多也就是被樓主酸一下, 過幾天大家就忘了
站方有必要堅持成這樣, 然後搞的人盡皆知又下不了台嗎?

跟站方溝通無效, 只好再註冊一個帳號上來爭取權益
總比直接對簿公堂好多了吧?
慫恿樓主去法院提告, 浪費司法資源的人, 我看才是居心不良... 哼哼
請愛用3.5G開分身, 看看會不會有事 ^ ^
靈異聖鬥士-巨蟹☆迪斯馬斯克 wrote:
法官會累死就是因為有...(恕刪)

一大早的,又跑來找舞台被轟
小蟹蟹以及各位鄉民,小力點
一直在自己的話題圈子裡繞阿繞,大家講a,他還停留在b

ps:別嘴砲過頭,等等又要擲杯找版規關門了........無視大法依然啟動中
恩,你說的算~~~!!!!
灌腸高手 wrote:
之前看大大發言討論法...(恕刪)

孤狗會用誰都可以裝假醫師或假律師

台中小康 wrote:
關帳號後要求刪文,
發言紀錄還在嗎?

如沒資料調屁啊。

那你要問01的管理員啊!
網路備份或是網路資料保全我不是很懂

但是我看你的發言就知道...更無知...連基本的都不知道


靈異聖鬥士-巨蟹☆迪斯馬斯克 wrote:
01既然已經理虧 (拜託不要再扯什麼連接詞的語意, 惡質律師才回玩這一套啦)

重點是...連以及這個連接詞都可以開無視,真的法律人員在用連接詞都很小心的,假法律人員我就不知道了...
台中小康 wrote:
關帳號後要求刪文,
發言紀錄還在嗎?

如沒資料調屁啊。


試問有誰主張其權利要調資料了~

法律嘴砲打多了~

假設法不斷的在用

先解決現實的問題吧!

不要一直假設假設~~

轉移話題~也不能掩蓋你引用的規則錯誤阿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得到幫助,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
這位台中來的康先生是不是鬼打牆俱樂部的啊!
akker wrote:
這位台中來的康先生是不是鬼打牆俱樂部的啊

應該是模仿有位賣機油的朋友幫本土醫學系發出怒吼的寫作方式....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有所懷疑
那可以去了解樓主為何要關閉帳號?
開新帳號來發這一篇又是所為何來?
就算懶得查
只要問一下很多人也會樂意的提供你

說這種話不就證實了你的立場不公正嗎?
那叫人如何完全接受你的法律論點?



灌腸高手 wrote:

應該是模仿有位賣機油的朋友幫本土醫學系發出怒吼的寫作方式....
這種咖真的比2437還要難玩?
這篇是不是有人見笑轉生氣阿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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