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坐電椅讓犯人死一死 或是一顆子彈錢比養犯人一輩子不愁吃穿還便宜但是在美國正好相反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32208134其他國家死刑訴訟花的人民稅金應該也不少
打火仔 wrote:難道這個穿裙子的王XX法務部長想這樣想那樣做不用揣摩看她上頭那個人的意思嗎?...(恕刪) 唔,我記得「上頭那個人」就是當年在法務部長任內把陳進興這幫人放出來的同一人吧?有錯請指正。
雖然已經在PCDVD罵過一次了,但來這裡還是要再罵一次。相信王部長是體諒到台灣各監獄空置率太高、怕各獄所人員無聊到上班得靠玩FACEBOOK來度日,會覺得人生乏味,所以致力於提升監獄的住房率...各位想想,多好啊!我們從此可以任意殺人放火、到街上隨便找人強姦打劫,享受無道德的原始慾望,反正惡行再重大,我們可愛純真的部長都會努力保證我們的人權,關個幾年怕什麼?反正現在景氣這麼差,在外面還要煩惱沒錢花用,現在政府花大錢供我們住、供我們吃,供我們穿,不等於是個超讚的隱居場所嗎?在裡面閒雲野鶴,等到景氣好轉,也差不多就是我們可以假釋出獄的日子了,這時候發揮一點小聰明,選對顏色、打好政商關係,選他個立委、地方鄉鎮市長來漂白漂白,院長會給我們掛保證已經改邪歸正、總統還會幫我們站台拉票咧!上任後該綁標的綁標、該濫用特權的濫用特權,再撈他個幾十億、幾百億,比起現在關在土城的某人高招太多了不是嗎?你瞧,過得多爽啊!
evovi7653kimo wrote:如果要修法廢除死刑....如果真的通過.要加上一條.死刑犯放出來之後.萬一死刑犯又犯下殺人罪.就要當初贊成廢除死刑的相關人士負責.一命賠一命..........(恕刪) 還要加註 ...... 贊成廢除死刑的相關人士 ...... 一律捅屁眼捅到死廢柴當道 ...... 國家不幸 ! 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