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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PO負評文要被告了(愛主馨香廚房) 10/2更新

我倒覺得訪問附近民眾有笑點耶.......
訪問你關"藥房老闆娘"常吃啥事啊

怕被告喔XDD

就自己的吃餐廳經驗
北高雄自由路明華路口有一間日本料理店叫O兵衛的
也算新開沒吃過
前女朋友說要帶著她國小的兩個妹妹吃去

去前就先找網上資料
結果一面倒都說不好吃,服務不好,出菜慢之類的(Y虎知識...等)

但是實際去吃,也覺得其實沒那麼不濟
像生魚片或是一些熱炒都蠻好吃的
但是為什麼評價會很差?
慢慢分析發現
主要還是點菜與上菜動線以及服務人數還有位置人數的安排上的缺失造成
(沒錯,因為在下從人少的11點多就開始吃吃到下午1點多<-沒有被趕:D)

人最少跟多的時候都經歷到了
人多起來的時候,一到熱炒菜大概等10分鐘以上,生魚片甚至還有就被"閏人吃掉的了"XD(絕望梗)
給客人等成這樣當然評價就差摟....
但是服務生跟廚師都已經忙翻了,這是店東設計餐廳上的問題
現場看過他設計就知道...點送菜動線差(兩大吧檯區設計),還設計一種電腦打的奇怪點菜小單
然後有些菜又是後面中央廚房在出菜(設兩大吧檯中間...有沒有搞錯啊???)


後來跟朋友約聚餐,我也還是推薦這一家
(但是都會先說清楚,千萬別挑六日人多時段...免得吃出氣來)

跟朋友吃的就很高興OK沒問題
(父親節我朋友也說要全家去吃不過沒成行,因為怕晚上人多XD)


把主題拉回來


好吃,不好吃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非常主觀的
這本來就沒有標準
以事主本身論點來講,看到那麼捧店方的論調文章
去吃之後不合口味覺得差很大,發文表達看法而已.......

真的問題不在於餐廳好吃難吃,發上網路會不會商譽受損
而是店家怎麼去應對這個問題

危機可以是危機,也能變成一個轉機
如果店家今天換用更高EQ的方式面對
或是低調處理
自然還是會回歸市場優勝劣敗的機制上
(客人又不是只接受網路訊息,真的做出好吃的東西,客人自然會口耳相傳或是網路傳播)

可惜店家採用最直接的暴力應對法...
現在任何支持店家的正面論述也不會有人覺得"公正"
看過文章或是風聞此事的潛在客人也更少了

而最初那些單一註冊並對店家正面高度評價的文章也成為關注的焦點
店家的應對方式,成了確切實際的最大輸家了...
如果同學勝訴之後
把判決書印出來到店家前面發送給客人
這樣應該不錯
不用等判決了
現在已經兩敗俱傷了

做生意的動不動就要告消費者
提告的理由竟然還是用挑骨頭的方式找來的
你說這是不是古今奇聞

好可怕喔
我們在這裡討論這件事
會不會也被告啊
真的好可怕喔
我沒吃過 但是一定不會去這間吃
假借誰的名字做生意 就不怕被天譴?
這樣講說店家會被天譴不知道算不算恐嚇
要告我喔? 我等著勒~
雖說如此, 但也該聽聽 店家的說法吧!
要公平不然怎知是非呢?



Samlin49 wrote:
雖說如此, 但也該聽...(恕刪)


146樓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我覺得訪問那些民眾根本沒用嘛

說不定他們在接受採訪時想的是

"開玩笑 鏡頭對著我 不說好吃怎麼行啊 等等換我被告XD"
消費者在網路上對某特定店家發表負面評論並涉嫌毀謗…

認為有被他人毀謗事實的店家主張其法律權利…

看似合理…但不見得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然而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也應注意用詞…並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此事件若經法院判決毀謗成立…也是個教訓…

若不成立…日後也應儘量避免易造成法律糾紛的言論…夜路走多了…哪天不同的法官的判決不見得是一樣的結果…

我個人認為這位同學要發表自己對該店家的個人負面評論當然可以…

只是用詞可以再小心一些…
dong1104 wrote:
"人家夜市的一客才100,有大腿+小腿,還幫我去骨勒!!!!"

店家認為這句話是在說他們的雞腿排沒去骨,但事實上他們的腿排有去骨,

所以指稱我的文章與事實不符,控訴我毀謗....
(店家還特別強調他們的雞腿排是在COSTCO買的XD)
...(恕刪)


文章或說話跟事實不符就可以告嗎?
真的是太好笑了!!!
建議樓主下次稱讚老闆娘長的很漂亮...
看她會不會告你
這家店記住了, 太了不起了...
經過會特別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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