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羽 wrote:要執行不難...找一個沒信教的無神論者當部長吧!畢竟絕大部分宗教是...不殺生!(恕刪) 你是在說本人嗎?!?個人是無神論者!!!而且忌惡如仇!!!由本人當法務部長!本人保證定殺光台灣所有重大犯罪份子!!!讓大家路不拾遺!夜不閉戶!讓奉公守法的人民百姓的免於恐懼的自由,得到最完善的保障!!!
willmash wrote:看到那些人權人士對生...(恕刪) 唉!強姦的現在在台灣的確不該死!也不會死!最嚴重的只能關起來!所以強姦1個跟強姦20個都一樣,都只要關起來就好了,因為王部長說話了"剝奪他們的自由就是最大的懲罰,讓他們在獄中懺悔,等到獄中慶祝大會的時候,我會上台和他們合照鼓勵他們,看他們變好了沒",所以槍斃他們,或者去勢萬萬不可!通通抓去槍斃,我跟誰合照啊!?
包大人說:來人阿 狗頭鍘伺候王清峰說的道理其實也沒錯 也不會因為判死刑社會秩序就會比較好 , 畢竟部分那些人犯案時還是有執行死刑 , 會犯大案的人從頭開始都不會想這些只是不判死刑那不是變相鼓催有點想犯大案的人卻害怕法律的人說你可以正大光明的犯案 , 我贊成死刑不要輕易判 , 除非天理不容必須還給社會大眾一個公正公義交代 , 也不要把需要判死刑的人當作一個對受害者家屬的補償 , 因為犯的錯相對的也是不可逆的 , 不可以強迫受害者家屬把判死刑當作一個補償 , 這樣不是彌補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