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大家簽合約簽了對消費者不合理的合約上法院就一定是消費者輸嗎?BOT簽了就一定沒有勝算嗎?更何況那是被判訂貪污後簽訂的合約上法院合約的合法性和賠償金額一定如合約上所述?是不想打官司還是朝野都想護航到底大家不是都說法院是執政黨開的管你是哪一黨執政都一樣上法院沒機會嗎?反正橫豎都要賠幾十億還好拉一年遠通收27億(以高公局數據一高一年收150億過路費,x2高,300億一年,38元回數票,遠通3.4元手續費推估)兩年就54億用2年賭20年十倍哩!划算拉!輸了也不過賠兩年不打20年會被遠通收 ''''540億以上''''''贏了,頂多損失幾億,少了一棟蚊子館而已怎麼算對人民來講打官司划算多了對政黨來講就不是了
gte345k wrote:我覺得訴求應該是收歸...(恕刪) 同意我們要以 人民力量 逼退 遠東ETC...讓他無法躲在 前朝代貪官設下的合約保護傘...要逼迫遠通ETC 無償讓出 經營權...要賠償OBU用路人之損失...但遠通ETC有前朝貪官設下的合約保護...馬政府廢他..要付出數十上百億代價...遠東徐旭東會肯嗎?重複一次 我們要以 人民力量 逼退 遠東ETC..用與論力量.讓他無法躲在 前朝代貪官設下的合約保護傘...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自己上網查吧"ETC...(恕刪) 請問您是用哪個搜尋引擎?yahoo跟google都找不到啊~如果您有合約,為何不 po 上來或引用連結網址?別再幫特定人物或政黨護航啦~大家看的很清楚。您給的方向,我只查到了....嘿嘿!etc吵非常久了~如果您硬要護航,那應該從2000年前立院刪除中華電信etc預算開始算起其實兩黨....根本就是財團黨,還有人拼命護航可以參照這裡
jaychou72 wrote:今天突然想到一個人!...(恕刪) 如果您說的是邱委員??我看沒用! 我有寫到他的信箱,沒回也沒在任何的媒體提出. 藍綠政客,藍綠媒體大都噤聲,就知道這個徐xx有多厲害! 政客的金主, 媒體的廣告金主!!
supersunday7776 wrote:用2年賭20年十倍哩!划算拉! 不是 20 年喔!如果以當初簽約來說,是30年經過了5~6年所以是至少 24年另外交通部跟高公局一直誤導大眾如果依照合約,遠通 etc 的使用率到 2011/6/30 應該是 60%,而非 45%交通部已經護航幫它打了 75折(60% -> 45%)它還是達不到,卻又不罰錢~真是佛心啊!中時報導目前ETC平均「日使用率」約四成三到四成五間,但照BOT合約,結算到六月底的「年平均使用率」須達六成,ETC使用率明顯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