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mh wrote:動機這麼明確 ,現在應該是蓄意殺人了 ,不算只是過失了吧 ,警察竟然不辦 , 是擺明吃案嗎??blockquote>本日最中肯,看著這事件一路發展下來,心中只有一個感想:因循苟且因循:沿襲;苟且:敷衍;馬虎。沿襲舊的一套;敷衍了事;不求革新。形容只圖维持現狀;得過且過。畫面拍得那麼清楚,也死了人了,社會的憤怒也顯而易見了,臺灣的公權力跟監督政府的媒體及民意代表們,你們究竟要讓人民對你們失望到什麼程度.........
死者已往生,該讓事件塵埃落定了,死者沒救活的責任,救護車駕駛沒責任,醫院沒責任,醫生沒責任,死者家屬沒責任?所有的責任都是讓我們偉大的中指先生頂去了,真是偉大的蕭同學(誤)請各位施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