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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您會繳嗎??


joehwa wrote:
這條好像有觸法的嫌疑
1.個人的財產及其所以行為通常都是當事人本身必須負責....



joehwa wrote:
好像中華民國的法律找不到一條配偶不繳錢..另一配偶要受處罰的法律和行政法..就只有這一條
而且罰的金額過高.....依銀行的放款利率也沒這麼高...若上法院就+告勞保局放高利貸(這之前好像有類似案例)


這有道理
告勞保局放高利貸
另外第一條 可以告什麼?

快點把這惡法玩完

可以不繳嗎?
不知道能不能選擇不繳
我不會繳....
因為政策搖擺不定....
政府只會拿人民的血汗錢去揮霍....
這有點像是先跟人民預借現金(每月預借).....
挖東牆補西牆(補3600消費卷跟國家建設)....
預借現金有利息將近20%.....借給近府有嗎?
我們賺的是血汗錢.....
國家到是用的挺爽快的挺乾脆的(隨那些政客胡搞).....
我不想繳....是因為欠健保費要罰款'罰單過期要罰款'稅金過期要罰款'....國家有體會過平民的工作辛勞嗎?
有家庭孩子的負擔....
到時候領的到最好....如果國家跳票...領不到....到時也是無言以對...因為我們是民他是官...
Popular wrote:
那我單身不想繳 是要打電話去說我要取消?還是??
不然繳款單一直寄來看了也會受不了....


依照前述說法。
可以不必理會催促你的繳款單,前提是你未婚,未來也不打算領國民年金。
否則結婚後,就必須強制納保。單身者之前沒繳的款項,之後要領年金,要補足如罰金、款項之類的。


FU0533 wrote:
那如果夫妻的財產是分開申報了呢?
唉 真煩一過年要繳更多錢
就向前樓說的還要20年才領的到
可是我之前保儲蓄險領得好像比較多?


有無工作,只要雙方都是中華民國國籍公民,已婚者都必須強制保。
跟財產分開申報應該是沒有關聯性。(有待查證)
如果你符合低收入戶的身分,政府會全額替你承擔保費,你們就可以不用繳。

以上。有需補充、修正,還請指出。
joehwa wrote:
5.還不到16年我就回天家了...or 才領不到1~2年回蘇州賣鴉蛋!!!到時才嘔


沒有唱衰自己,不過這卻也是我自己擔心的問題癥結。
是不是沒領到本,或更糟的情形,自己先葛掉。


我也不願意繳,但我本身很排斥人生中的壞紀錄,再無奈也是得繳,總也不能簽切結書說:我保證在我窮困潦倒之際,也不會動用到政府的一元伍角。
小小的有感而發...
繳這些錢要政府要如何運用我都無所謂,只希望別拿去股市亂搞就好
fortis1912 wrote:
繳這些錢要政府要如何...(恕刪)

就算不拿去股市亂搞
拿給企業亂搞還不是一樣!!

有人可以保證自己65歲之前絕對不會葛屁嗎?
政府有出面保證你以後一定領的到錢嗎?
這兩項保證都沒有....那你幹嘛繳?錢多沒地方花嗎?
非自願性失業政府才有補助若我當初是公司耍手段被迫自願離職(目前失業找不到工作)就該死嗎?不要說等65歲

後可以領多少~我目前沒看那麼遠我只知道我現在沒那麼多錢去繳東繳西~不繳就是不繳.....沒錢就是沒錢,還兩

個月計費一次勒 e04

小馬啊!當初選你不是要你來挖光我的棺材本啊!政府要挖去挖大老闆不要什麼都找小老百姓要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收入依基本工資(目前為17,280元)核算

我看他Q&A有這條

沒收入還得被當成有收入

什麼東西啊.....
可以叫輝哥.扁兄幫大家繳嗎???

吃飯錢都快拿不出來了...

已經萬萬稅了...馬你看不到嗎??

不繳還要罰錢...老百姓要怎麼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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