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來住時 找一位臨演 不斷推銷 一天只要四百至五百塊新台幣的 丞燕 直銷。順便不斷聖經長 聖經短 要拖表姐一家去召會再不然要表姐買一雙 號稱殘廢的腳穿上它 一兩年後就會恢復成正常腳的 某直銷 足弓鞋。 只要三萬塊(那些賣的人當然不敢直接講 但會拿一本照片在旁暗示隱喻)讓臨演多去煩你表姐幾次,理論上她就不會再來住了!-如果法王還在的話,這些事應該就會減少很多‧‧‧ 唉‧‧‧法王
kkzhd wrote:媽媽自己一個人住在...(恕刪) 媽媽跟奶奶還有姐姐住一起我的確因為工作住台北前幾年,我覺得親戚往來,家裡也熱鬧,並沒有想多說什麼但九年這樣長,尤其當對方並不知感恩方便當隨便這不是所謂施比受有福吧
這間房子是你爺爺留下來的房子嗎?還是你爸爸自己買的房子?如果是你爺爺留下來的房子,那這房子就是你爸爸與你姑姑從小住到大的家,你姑姑只是回自己娘家住.這樣是合理的!!如果是你爸爸買的房子,那你姑姑就不該當自己家一直來住!!
給方便~他就隨便用的最佳例子!!你都說爸爸已經不在了~真的就不用顧慮這麼多了!!直接說就好了:以後房間不方便給你們用不用顧慮甚麼親戚不親戚的~你們唯一的聯繫<你爸爸>已經不在了!!你家是你媽在作主~不給他們住~他們一點立場都沒有我家以前也被親戚借住了五年~連衛生紙都還要幫牠們準備!自從買了自己的房子就不跟我們往來了!!!人還是自私一點好!!親戚是甚麼屁
很簡單啊!!人在情義在阿~~~現在的社會就是不要臉的最大!!敢的人佔盡便宜!!你母親考量親戚情誼,但是晚輩一副就是要來佔便宜的阿!!直接跟他們說就好.沒什好在意的.直接換鎖!!不然賣掉或整間租人之後再回搬回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