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電腦應該會記錄每人的違規記點幸福很簡單 wrote:我在A討論串裡跟人爭論被管理員警告,警告後就沒再留言,所以這個"事實"已經結束了。而我又跑去B討論串裡跟人爭論,又被警告,這第二次的警告必須視為"全新的事件"。但管理員不認為是這樣,而是,因為你在A已經犯了,而在B又犯,所以你是屢勸不聽,而關了你。原來01的警告是採記點式的! hcchen0014 wrote:看起來管妹的回覆是記點式的跟我們想得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