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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報案遭詐騙,員警不願在第一時間通知銀行進行緊急止付


Gugugu wrote:
應該根本進不去法院...

前面PO的只是提告本人的傳票

會不會傳被告來都還有得等


傳不傳被告是未知數

至少樓主已經噤若寒蟬了
神串留名

小弟觀注一下後續發展

各位請繼續別管我
說到源頭,不要被騙不就沒事了,怪警察怪東怪西,大家都該死,就你聰明到被騙不用死
基本上就算165詐騙專線宣導很久了 ,但我想不是真的被詐騙過的人也不會注意去記這支電話 ,更何況上面也有網友回應打了專線被敷衍了事 ,打第二次電話才遇到認真處理的員警

再來版主不滿警方的地方在第一時間沒提醒被害人打165,也沒第一時間登入165網站 ,#117樓網友打的流程步驟如果是正確步驟辦案員警確實有疏失

再來某些網友一開始的回文我覺像是引戰 ,而說看戲的網友說真的這不好笑而你們卻當笑話在看

所謂公然侮辱,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又所謂侮辱,指對他人為輕蔑之表示,其實質內涵需具有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到難堪或不快之虞者。
若是所散佈的內容足以損壞當事人的名譽,還要加一條誹謗罪。

以上是公然侮辱罪的內容 ,某些網友的回覆內容如果讓版主在精神上 、心理上感受到難堪或不快也可以對該人提出告訴 ,當然請版主先備份內容 ,還有注意你的追訴期限是六個月 。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jerry_liu426 wrote:
大部分人只認為樓主回...(恕刪)
這一陣子忙沒有上線,沒想到這一串這麼風雨飄搖。我只是忙,可沒有躲起來阿.....

先感謝幾位仗義直言的網兄,這年頭實在太多人只會人云亦云。

也感謝廣大鄉民進來看熱鬧,我也希望能看到什麼精彩大戲。

其次,小弟我丟個後續好了,其中有幾位網兄在稍早之回文也已經有提供正確資訊。

首先來個警政署的發函:

X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9月25日致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案件編號C1050925****)電子信件,經警政署轉本局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指本局第三分局員警未依規定程序辦理等情,案經該分局查明處理員警確有違失,業已行政處分在案,敬請諒察。另本局將賡續要求各單位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確保民眾權益。
(二)感謝您對警政工作的支持與關心,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題提出建言,並祝順心如意。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敬啟
承辦人:督察室督察員XXX

105年10月18日

再來個市府市警局回函

親愛的市民您好,有關您向本府市長信箱反映的事項,經本府權責機關處理情形如下:

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先生(小姐)您好:有關臺端所指陳之內容(105年9月25日以市長信箱檢舉之電子郵件、案號105-(市信)********),本分局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一)有關臺端指陳內容經本分局調閱報案資料查核,本案正義所警員廖**已9月25日依規定受理詐欺案,惟渠於受理本詐欺案為先製作筆錄後,再製作簡便格式表及報案三聯單,顯與規定程序有違,已請該員檢討改進。
(二)另臺端指陳便服警員向您解釋製作筆錄相關程序,經查係該員警見廖員與您討論筆錄時間修正問題,於旁協助溝通,惟查對話過程尚無惡意及態度惡劣之情事,造成您困擾,尚請見諒。
(三)感謝臺端對警政工作之關心,並請隨時對交通、治安問題提供寶貴建言,若仍對本案有其他意見,請不吝來電指教。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敬啟
聯絡人員:偵查佐XXX
105年10月18日

根據以上兩文並匯整專業網兄之資訊可以得知,正確之行政程序是在員警製做筆錄前應先與165進行連繫。在此提供給各位網兄知悉,如果未來真的不幸的發生在網兄週遭,也可以先求自保。



對了,突然想到,大家應該都有在巷口遇到狗突然追出來的經驗吧?我如果在路上遇到狗吠我的話,基本原則是不會理牠,但是如果狗想咬我的話,我一定會用力踹下去。不知道大家在路上遇到這些事都怎麼處理?
地天泰 wrote:
這一陣子忙沒有上線,沒想到這一串這麼風雨飄搖。我只是忙,可沒有躲起來阿.....

先感謝幾位仗義直言的網兄,這年頭實在太多人只會人云亦云。

也感謝廣大鄉民進來看熱鬧,我也希望能看到什麼精彩大戲。

其次,小弟我丟個後續好了,其中有幾位網兄在稍早之回文也已經有提供正確資訊。

首先來個警政署的發函:

X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9月25日致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案件編號C1050925****)電子信件,經警政署轉本局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指本局第三分局員警未依規定程序辦理等情,案經該分局查明處理員警確有違失,業已行政處分在案,敬請諒察。另本局將賡續要求各單位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確保民眾權益。
(二)感謝您對警政工作的支持與關心,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題提出建言,並祝順心如意。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敬啟
承辦人:督察室督察員XXX

105年10月18日

再來個市府市警局回函

親愛的市民您好,有關您向本府市長信箱反映的事項,經本府權責機關處理情形如下:

答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先生(小姐)您好:有關臺端所指陳之內容(105年9月25日以市長信箱檢舉之電子郵件、案號105-(市信)********),本分局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一)有關臺端指陳內容經本分局調閱報案資料查核,本案正義所警員廖**已9月25日依規定受理詐欺案,惟渠於受理本詐欺案為先製作筆錄後,再製作簡便格式表及報案三聯單,顯與規定程序有違,已請該員檢討改進
(二)另臺端指陳便服警員向您解釋製作筆錄相關程序,經查係該員警見廖員與您討論筆錄時間修正問題,於旁協助溝通,惟查對話過程尚無惡意及態度惡劣之情事,造成您困擾,尚請見諒
(三)感謝臺端對警政工作之關心,並請隨時對交通、治安問題提供寶貴建言,若仍對本案有其他意見,請不吝來電指教。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敬啟
聯絡人員:偵查佐XXX
105年10月18日

根據以上兩文並匯整專業網兄之資訊可以得知,正確之行政程序是在員警製做筆錄前應先與165進行連繫。在此提供給各位網兄知悉,如果未來真的不幸的發生在網兄週遭,也可以先求自保。



對了,突然想到,大家應該都有在巷口遇到狗突然追出來的經驗吧?我如果在路上遇到狗吠我的話,基本原則是不會理牠,但是如果狗想咬我的話,我一定會用力踹下去。不知道大家在路上遇到這些事都怎麼處理?


我是不知道你怎麼解釋紅字部份 就我解釋就是有瑕疵而已, 所以該員警被口頭告誡 並沒有實質違紀
(警政署回信內容是在按耐你情緒而已, 該分局沒有任何懲處)


藍色的部份, 我勸你小心 再打更多污辱的文字 又要被告了.

我不知道你教育程度在哪, 都請拿出你的品德 網路交流罷了 不用意有所指的人身攻擊


我不知道什麼狗不狗的問題, 我只知道因你之前的言論 已被網友告

網路討論可以激起你那麼多情緒性的字眼 我也是醉了


還有, 我好奇 你收到傳票了嗎?
收到的話可否po上來讓大家過目一下
easyflight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怎麼解...(恕刪)


您好

家人的事,跟我無關,而我本來也沒有想過要求員警接受懲處,只是在相關程序上有所疑問,並且依照回函貼出提供大家做為參考。至於是不是行政程序暇疵或是員警只是接受告戒都不在我想要理解的範疇。在此只是想讓更多人瞭解,如果未來發生類似事件,可以先使用165,如就近找警局,也可以請警方幫忙報請165,能救多少算多少。

另外,關於本討論串,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毀謗與侮辱或漫罵之言詞,不過非常感謝您的建議,可以供其它人參考。至於品德部份,可能要先往前頭翻去就知道哪些鄉民出了問題。

地天泰 wrote: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毀謗與侮辱或漫罵之言詞,不過非常感謝您的建議,可以供其它人參考。至於品德部份,可能要先往前頭翻去就知道哪些鄉民出了問題


你確定? #39 不是你po的嗎?




你單獨引言他, 圖片內文又是畜生畜生的


算了 你不認沒關係,反正人家都告了, 有沒有給檢方去認定......
收得到傳票我隨便啦.......

倒是煞有其事的網友,後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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