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
所以應該乾脆點賣掉?
還是,土地永久使用,別還了?...(恕刪)
你邏輯怪怪的
應該是請BOT廠商將土地恢復原貌歸還政府
現在的模式是圖利廠商免於負擔拆除費用
godknowspe wrote:
我跟他想法一樣,我...(恕刪)
chiashin wrote:
1.您的回應,跟我預測的完全一樣,反正能多拿一點,總比沒有好!當初說是五大弊案之一、說假文創、說廠商暴利等等,調子唱這麼高,現在虎頭蛇尾,完全無視?
2.很多事情要看時空背景,沒記錯的話,當初是在金融風暴時期,根本沒其他人願意投資!
3.松煙園區當初根本就是荒地,是前市府積極活化該地,沒出一毛錢,哪來的冤大頭?
4.經過柯P這樣搞,也許權利金可以多收一點點,但是浪費的社會成本和嚇跑的投資,實際可能損失更多!(誰知道會不會換人執政,又來個秋後算帳?合約不算數?合法不合理?)
最後,到底什麼是文創?應該說哪些是值得扶植的文創?我一直沒概念,請問你懂嗎?柯市府有說清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