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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抽菸跟沒抽菸的戰爭

有一個笑話:

在一個告別式,一位老人拿出一包煙給請另外二個老人,哀怨的說:不抽煙老李也走了,再也沒人勸我們戒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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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抽煙的人不要假裝道德很高尚的勸人早日戒煙,抽煙只是一個習慣,並沒有犯罪,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沒必要那些人假慈悲的道德勸說,不抽煙的人並沒有比較高貴!

我先說,抽煙不好,我並不鼓勵,

但這是國家沒禁止販賣的商品,買的人合法,抽煙也合法,說難聽一點,抽煙的人每年繳的煙稅比你繳的健保費還高,憑什麼看不起人家,再說,現在煙害防治法已經這麼嚴了,該立法嚴格執行,而不是對守法抽煙的人加以譴責,

某些不抽煙的人更好笑了,說抽煙的人煙影響到他,請問一天是被噴到幾次,那晚上呼嘯而過的改裝機車聲音吵不吵?你有抗議嗎?路邊攤製造的油煙你去罵他們了嗎?甚至路上抽煙的你去罵過了嗎?都沒有嘛,只敢上網來吠..

我老爸抽了幾十年的煙,即使我不抽了,我還是定期買給他抽,一次買2條,他今年87歲,每天還能去公園散步一小時,還能騎機車到處逛,一直勸他戒煙的媽媽幾年前走了,叔叔,伯伯也一個一個走了,抽煙早就是他人生的一部份,他自己住一層樓,愛怎麼抽就怎麼抽,我都不管他..

抽煙真的不好,你不抽煙是好事,但也不要自以為不抽煙就是聖人.
照sgconduty的說法
你看看二手菸的傷害有多大!

我們不抽菸的人想要活久一點呀...

如果抽菸的人能讓別人不吸到二手菸,基本上我管他去死
Best 3C wrote:
小弟今天早上去買早餐...(恕刪)

於法,在法律規範範圍並無禁止吸煙標示或規定不能抽煙地區,請勿過度伸張個人權益。
於情,雖在可吸煙地區,若有幼童、婦女經過,請儘量避開,也請不吸煙者快速離開。
於理,大家互相尊重,只要不違法、互相體諒不必互相衝突,該不該抽煙是個人的事情,
能不能抽煙有法律規範。

我不抽煙,但不排斥別人在合法區域抽煙。
菸害防制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四 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第 15 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
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
之室內場所。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
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
,不在此限。
四、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五、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
梯廂內。
十、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
室內場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
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
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
、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
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
關之器物。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及設置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6 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
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
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
物。
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
處。

第 17 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以外之場所,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
定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
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第 18 條
於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之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十八歲者進入吸菸區,該場
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yosn wrote:
照sgconduty的說法
你看看二手菸的傷害有多大!

我們不抽菸的人想要活久一點呀...

如果抽菸的人能讓別人不吸到二手菸,基本上我管他去死


請問你一天吸幾口二手菸?

我也戒煙快三年了,在之前的文章我就提過了,抽了30年的煙,要戒掉不是很容易,需要意志力與藥物配合,我不抽煙,但我跟版主一樣看法,不應該對抽菸的人趕盡殺絕,他們是合法的,要怪就要怪政府,每年菸稅(健康捐)收幾百億,有看到幾個舒適的吸菸區嗎?有強烈推動青少年不要染上煙癮嗎?

另外,我就不相信吸二手於能讓你少活幾年,除非你整天故意吸別人的二手菸.

yosn wrote:
照sgconduty的說法
你看看二手菸的傷害有多大!

我們不抽菸的人想要活久一點呀...

如果抽菸的人能讓別人不吸到二手菸,基本上我管他去死


真的想活久點就去山上住了。

沒機車廢氣,還可以自己種沒有垃圾添加物的食物...

Wingman: Reborn wrote:
真的想活久點就去山上住了。
沒機車廢氣,還可以自己種沒有垃圾添加物的食物...


真是有見地!
遇到頂新給台灣人吃廢油,
就是頂新該滾出台灣。
遇到不吸菸的人想多活幾年,
就是不吸菸的人該滾到山上住。
恩..我懂了。筆記。

請問為什麼不是吸菸的人應該滾去山上住?
貌似不吸菸的人口比吸菸的人口多吧?

sgconduty wrote:
另外,我就不相信吸二手於能讓你少活幾年,除非你整天故意吸別人的二手菸.


請問喝餿水油一公升會少活幾年你知道嗎?
我就不相信你喝幾口餿水油能讓你少活幾年,除非你整天故意狂喝餿水油。
請問你聽到上面這句話有甚麼感想?
另外,如果上面這句話是魏應充講出來的,你會不會想上去貓他兩拳?

是呀。每年政府收那麼多稅,
食品安全管理局也不是放好看的,
為什麼還是那麼多食安問題?
應該怪政府還是怪黑心廠商?
喔?食安問題就應該怪黑心廠商,吸菸問題就應該怪政府?
兩套標準嗎?還是怪誰都好,別怪到自己就好?

vivian93 wrote:
請問喝餿水油一公升會...(恕刪)


無意抬槓
餿水油混充食用油已經構成違反刑法上之詐欺
以及食品衛生管理相關條例
如有偽造檢驗文件致使公務員為登載不實
另觸犯偽造公文書罪
與菸品得為合法自由買賣、持有、吸食(當然受菸害防制法唯一定條件之範圍約束)
其本質上有一定之差異
抽菸者與不抽菸者互相為法律上之遵守與道德上之相互尊重
豈不樂哉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Best 3C wrote:
...
現在問題是
在自己家陽台抽菸被鄰居罵
有人提到去頂樓抽
但說實在話像是小弟的同學有些有菸癮的
叫他去頂樓抽真的很...(他們宿舍3樓頂樓17樓)
...(恕刪)


其實該男子在陽台抽煙時不要吐煙出來就不會被鄰居罵了.

Daniel Blue wrote:
無意抬槓
餿水油混充食用油已經構成違反刑法上之詐欺
以及食品衛生管理相關條例
如有偽造檢驗文件致使公務員為登載不實
另觸犯偽造公文書罪
與菸品得為合法自由買賣、持有、吸食(當然受菸害防制法唯一定條件之範圍約束)
其本質上有一定之差異
抽菸者與不抽菸者互相為法律上之遵守與道德上之相互尊重
豈不樂哉


你說的沒錯,
但是你搞錯了一件事,
今天餿水油事件,
大家在意的不是他有沒有違法,
而是就算違法了,但是罰責太低那些廠商根本不痛不癢。
所以才會有抵制出現,
簡單的說,
大家抵制頂新不是因為頂新違法。
就算今天餿水油沒有違法,大家依樣抵制。
因為它影響的是大家的健康。
就像請問台灣之星有違法嗎?
沒有!那為什麼一樣被抵制?
林鳳營有違法嗎?沒有,一樣抵制。
所以我類比餿水油跟吸菸的用意在這邊,
有沒有違法是其次,
主要是他的行為影響了其他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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