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為了自己的堅持 選擇不接受媒體採訪 從而被其他人質疑 就是你要付出的代價
我能理解如果這件事報出來 媒體的著重點一定都會鎖定在"中國人在阿里山吐痰 打台灣人" 甚至是故意不寫你受到中國友人和中國領隊的幫助(或是直接去掉中國兩字) 但是活在台灣這麼久了 你也該知道政府機關的態度和效率(尤其是遇上對岸相關)有多麼的差 有些事情你不報給媒體就只能被乖乖被"河蟹" 拖到他們出海關你也就沒梗了
事情只要一上新聞 雖然有被有心人事利用的可能 但輿論壓力有了 不會完全沒用 至少我覺得比你找議員有用多了
而且講得難聽一點 你雖然強調你所言屬實 相關機關都可以查證 可是不是記者誰會閒閒沒事去查那個 那記者要訪問你當事人又不給人家採訪 如果你的目的是求助 那起到的效果也只是取暖罷了 如過是單純分享經驗跟想法 不管你自己多麼理性 這件事留給大部人的印象也會只是 "台灣政府沒路用" 從而助長霸凌者的氣焰
阿里山阻陸客喧鬧吐痰 男遭圍毆
2013年09月14日06:01
【李宗祐、林金聖╱連線報導】台北市民陳立倫日前和一名大陸籍女性友人到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遊玩,陳因看不慣陸客團大聲喧嘩、亂丟垃圾和吐痰,出面勸阻,不料引發中國領隊不滿,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陳男遭3名陸客拳打腳踢圍毆,甚至遭石頭狂砸,雙方都掛彩互控。但因陸客團今天就要離台,陳男在網路po文章抱怨陸客打人就跑,引起網友共鳴。
mimimobile wrote:
一般情況領隊、導遊會基於工作職業保護客人,但是發生"重大"意外時,如果台灣導遊還是抱持"樵"事情的態度在處理,已經可以用非常不專業來形容。版大有人證或是物證可以做導遊情緒字眼形容的補充嗎?
個人認為導遊、領隊如果都不是菜鳥的情況下,接應大陸團應該有發生過類似情況,也會有比較專業的SOP,但是今日卻發生版大所形容的最糟糕情況,讓人充滿疑問,為何領隊、導遊都沒有善盡他的工作專業來阻止損害擴大。...(恕刪)
我相信有這回事,因為我遇過台灣領隊讓遊客跟外國導遊起衝突,然後自己站在導遊那邊"嚇"(恐嚇)自己人的狀況,也是跟大家講提告會無疾而終跟影響行程之類的。
當時大家只能摸摸鼻子認了,後來幾天的行程也玩得不開心。
不是所有的從業人員都是秉持著熱誠跟職業道德在工作,枯枝多的很...
................................................
王男表示,從事領隊工作3年,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當天團員只是唱歌比較大聲,陳男卻怒罵「中國人滾出台灣」等惡言,稱對方先動手抓他衣領才會爆發衝突。
原文網址: 遊阿里山見陸客吐痰勸阻 台男竟遭陸團圍毆踹倒在地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14/270257.htm#ixzz2epMPxU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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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有網友告知已有媒體先行報導,
因資料來源是記者自行由嘉義竹崎分局取得,且未先告知或求證本人.
所以在此做說明.
本人自學生時期即擔任兩岸文化經貿交流團成員.
並多次附中國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同濟大學......學生交流.
之後更多次擔任協助兩岸交流團出訪與接待.
在美期間更是結交許多中國朋友.
本次至阿里山森林步道,也是接待群中國朋友.
本人於近三個月內即多次受許多中國朋友邀請,
前往上海,北京,重慶,南京,雲南......
因此在面對與處理兩岸人民的經驗與方式上頗有經驗,
更不可能刻意挑釁或製造衝突對立.
(以上均有紀錄可證.且由文章開始到結束都不斷理性呼籲避免以偏概全的民憤產生可見)
根據媒體報導的內容做幾點聲明,
1.報導提及,[陳男昨受訪表示,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多談.]
但本人並未接到該媒體的訊息,電話或任何通知,何來"受訪"一說?
2.報導提及對方領隊王磊指稱因團員唱歌比較大聲,本人即大罵
"中國人滾出台灣!";"臭你媽!"
有可能嗎?我身邊接待的就是來自中國第一次造訪台灣的朋友.
我可能當著中國籍友人的面大罵"中國人滾出台灣!"嗎?
在派出所製作筆錄時,施暴者才知原來我的友人是中國籍.
其中一位陸客還向蘇姓施暴者表示"原來你打的那女的也是中國人啊!"
如果對方能早一點知道我友人是中國籍身分,
相信討論出來的說詞將會不同.但當時王磊的筆錄已進行到一半,蘇姓陸客尚未製作筆錄.
因此也無法回到隔壁小廳重新討論更改說法了.
另外"臭你媽!"這詞,本人還是第一次聽到.用詞方式也不符合常見用語.
P.S 在派出所準備製作筆錄時,對方在派出所討論如何形容剛剛發生的事件,
竟指稱本人以[!@#%^&**"]一詞罵他,但有趣的是,
包括本人在內,在場沒人聽得懂[!@#%^&**"]這句地方話或方言是什麼意思?
對方才又情急改口.
因事發第一時間現場只有我與中國籍友人,陸客團王姓領隊三人.
稍後由前方下坡路段衝過來,不明事由便出手傷人的其餘陸客根本不明白剛剛發生了什麼事.
以為我與友人均為台灣人,
對方持續於派出所小廳與門口討論該如何達成口供的一致,
本人還多次向員警與派出所盧所長提出,本人拒絕和解,能否讓雙方立即製作筆錄.
期間對方台灣籍導遊多次向所長表達是否有轉圜空間,
而我則是只急著表達想盡速讓雙方完成筆錄,好讓對方來不及"串供",並下山就醫.
以上也可由現場員警佐證是否屬實.
3.報導提及[王磊稱因還有行程要趕...原本想和解,但陳男堅持提告,他也只好提傷害告訴],
這點確實如此,在對方施暴後欲下坡離去時,我請友人幫我找尋被打落的眼鏡與鞋子.
並立即報警112希望能在對方離開森林遊樂區前攔下,
旁邊的受鎮宮攤商更熱心協助直接聯絡阿里山派出所.
至派出所後,對方台灣籍導遊與其他團員多次要求我到派出所門口談和解,
表示如果因我提告而耽誤他們行程,那他就會要施暴的陸客也向我提告,
並再次強調這只是小事,各退一步對大家都好.
我回應該旅行團的台灣籍導遊,台灣的法律誣告可是很重的罪,
後來該旅行團的台灣籍導遊又在派出所內向在場的雙方與警員表示
"這只是小事情,沒必要提告,如果耽誤行程就不好了!你告陸客,陸客也提告的話,
大家上法庭也是談和解,現在也是談和解,那就現在和解就好了."
我表示"上法庭後,不是和解,而是宣判."
並轉頭向阿里山派出所盧姓所長詢問"我印象中台灣的誣告罪是最高5年還是7年?"
盧姓所長表示"這我要翻一下六法全書."
當賀姓員警準備幫我製作筆錄時,該旅行團的台灣籍導遊又向盧所長表示,如果我提告的話,
他也會讓陸客都提告,甚至對與我同行的友人提出告訴.
詢問盧所長可否用幾位陸客的提告來換我的提告?
盧所長喝斥"沒有人在以告換告談和解的啦!"
(既然記者能從竹崎分局取得相關資料,也煩請向阿里山派出所查證以上情事是否確實發生.)
4.
AChungChung wrote:
在拜讀完樓主的文章後!
深深覺得樓主真的是個條理分明的人!!
很努力地把議題焦點框在"傷人"這件事情上!!
而~~目前的台灣社會卻因為"媒體"而養大了所有人的胃口!
總認為事情只要訴諸媒體,就一定能有所解決。
殊不知目前的媒體參差不一,很難將一件事的焦點停留在"無理傷人"這件事上面!
樓主做了一個最好示範與典範!
希望將來大家在台灣遇到類似的事件,都能跟樓主一樣!
平心靜氣地針對焦點處理事情,而非漣漪效應的擴大事端模糊焦點!
拜讀樓主文章也讓我順便上了一堂課!!
之所以未回應媒體採訪,就是考量到,即使媒體採訪了,
對於司法文件遞送的時效上也不一定有幫助.
反而容易引起情緒化的對立.更重要的在於,即使我接受訪問了,也只是本人單方面說詞,
如果平面媒體(平台)與新聞媒體都是我單方面說詞,
那更容易造成輿論的情緒化而引導為兩岸對立.
今天的重點在於,如何留人,使其面對司法訴訟與調查.
因此能看到從文章一開始,本人極力將焦點放在如何留人與分享處理過程,
而非想製造群情激憤進而留人.
本人也一再強調如何透過法律途徑與公文遞送間取得時效性是關鍵.
既然,接受採訪,容易讓單方面的民怨擴大,而引發對立.
那何不讓媒體朋友自行透過各種管道去查證與報導.
也好讓大家了解雙方面說詞,總比聽信本人單方面說詞能更令人信服,確有其事.
也便於本人針對雙方說詞做出回應.
因此我並未回應昨天某媒體透過議員辦公室請我於5:10前回覆,甚至在國會開記者會的提議.
如同,之前的消費民生案件,許多"有力證據"暫時不便公開.
待對方出面接受司法訴訟與調查.
最後,還是提一下吧!
仰望吾王 wrote:
我就是大陸人,...
不過我還是覺得你這個是編故事,這麼多年我都沒看過大陸導遊規勸遊客不文明行為被圍毆的,你這個更是莫名其妙,
要不是你編故事編得太好就是你運氣太差。大陸中年人經歷文革,都沒受過教育,素質很低,
年輕的就好很多。
感謝這位中國網友提供的資訊,讓大家也能更了解中國人對自身同胞的見解,
而非台灣網友片面之詞.
但,事件中
[由前方向後衝來,不分事由即向跌倒在地的我以手腳猛踹,並撿拾石頭攻擊我的頭,胸及背部.
其中蘇姓陸客更是邊攻擊邊喊著"操你媽的!",並向其他陸客吆喝"打死他!".
隨後該陸客團領隊亦手握石頭攻擊.
並有至少三名陸客向我攻擊.我在地上捲曲著身體,手護著頭部.]
除陸客團領隊外,其餘陸客均為中年人,蘇姓陸客為1964年.
不知是否符合您描述的條件.
但就本人主觀認知而言,現在大多數的中國人給人的印象與感受已不若以往大家所談論的情形.
我認識的中國人,不論是年輕人,中年人或是老年人,
在素質與文化涵養上都具有相當水準.
於世界各地接觸的中國旅客也不因年齡差異而有您形容的因沒受過教育,素質很低之情形.
就如同本人前些文章所述,對於中國人素質的進步與文化認知,
本人絕對是大加讚許並親身感受.但也如同本人與其他網友所述,今天的焦點在於"傷人"事件,
施暴者亦可能是任何國家的人,台灣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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