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唷
在沒有知會你的情況下訂房子,表示沒有先問過你的意見
如果那一棟房子是你們未來的家,他不是應該讓你們共同參與嗎?
看你喜不喜歡這個房子的地段阿,規劃阿,什麼諸如此類的
我覺得他根本不尊重這個未來的女主人
像我結婚前買房子,我會讓她去挑家具窗簾等等
還有對未來房子的規劃等等,幾乎都會讓婚前的她參與
第二唷
房子共同持有,貸款一樣可以抵所得稅的
我現在就是這樣,房屋是在兩人名下,所得稅我可以抵
所以他說的狀況不成立唷!!您被晃點的
第三
既然房子要你付頭期款,共同持有是基本保障
否則請他自己出錢
樓主看起來也算是高收入(拿的出200萬應該也是好野人吧)
這個男人這麼急著把你的錢挖出來..八成不懷好心
第四
交往一年多,結婚前認清楚這個男人趁早換下一個
是個痛苦但是明智的選擇
第五
會不會是社會版上面的一樁詐騙案件?
您被詐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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