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_ray wrote:
大聲喧譁的定義是什麼?
需要安靜時一點聲響也會被定義成大聲喧嘩.
在什麼場所做什麼事情,這個才是重點吧!
在咖啡廳讀書有比較高尚厲害嗎???![]()
...(恕刪)
大聲喧嘩的定義就是你的聲音造成別人的困擾就是大聲喧嘩,
不然每個人講話都像菜市場一樣你還聊的了天嗎?
這種行為本來就是水準比較低的人才會做的事情,
去比較高知識水準的國家做這種事就是丟黃種人的臉.
當然如果你是大陸人或者在台灣的鄉下賣菜就可以理解,
但如果你是在台灣唸過書的知識份子那你應該為你的行為感到羞恥.
因為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行為就是在丟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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