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s wrote:
如果能找出螞蟻打哪兒...(恕刪)
這種事, 你要去問維大力
之前那棟樓, 我已經提過可能的原因
維大力官網所寫的試驗, 明眼人一看都知道, 那啥鬼東西, 那是做食品的人想出來的嗎?
且是基於就是消費者做假的各種設定去做的小動作
發給食工所的問題, 就更爆笑了, 牛頭不對馬嘴
這個案例能被起訴, 都出乎意料了, 以無證據說別人作假, 連結到說別人妨礙名譽
做不作假都無法證明, 還能扯到後面的妨礙名譽
一個食品廠商看到問題, 既然不先查察內部是否有何可能的缺失, 而指消費者作假
他會改進嗎?他會進步嗎?他不會再發生問題嗎?你可以繼續支持沒關係
樓主一po文, 都被告成這樣, 就算別的消費者以前有發現類似的案例, 你看的到嗎?
至少我們知道維大力對產品可能發生問題時, 是怎樣的一個處理態度
官網上還自己寫明了, 他們會立刻聯絡媒體, 將事件封鎖
維大力副總
二審既然定讞, 那我就好好開始幫你宣揚判定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