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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cigs wrote:
如果能找出螞蟻打哪兒...(恕刪)



這種事, 你要去問維大力


之前那棟樓, 我已經提過可能的原因

維大力官網所寫的試驗, 明眼人一看都知道, 那啥鬼東西, 那是做食品的人想出來的嗎?

且是基於就是消費者做假的各種設定去做的小動作

發給食工所的問題, 就更爆笑了, 牛頭不對馬嘴

這個案例能被起訴, 都出乎意料了, 以無證據說別人作假, 連結到說別人妨礙名譽

做不作假都無法證明, 還能扯到後面的妨礙名譽

一個食品廠商看到問題, 既然不先查察內部是否有何可能的缺失, 而指消費者作假

他會改進嗎?他會進步嗎?他不會再發生問題嗎?你可以繼續支持沒關係


樓主一po文, 都被告成這樣, 就算別的消費者以前有發現類似的案例, 你看的到嗎?

至少我們知道維大力對產品可能發生問題時, 是怎樣的一個處理態度

官網上還自己寫明了, 他們會立刻聯絡媒體, 將事件封鎖


維大力副總

二審既然定讞, 那我就好好開始幫你宣揚判定的事實
這家東西
很久就不買了..........

canceryct wrote:
這種事, 你要去問維...(恕刪)
canceryct wrote:
這種事, 你要去問維...(恕刪)


本案的司法判決廠商敗訴定讞不就也讓廠商得到如部份樓友們所認知「處理方式」的教訓了嗎?要怎麼宣揚也是各位的方式,要買不買就讓消費者自行決定囉...
cigs wrote:
本案的司法判決廠商敗...(恕刪)


cig大太棒了,這樓要蓋高就缺你這樣的角色定位

還好你沒神隱,請務必繼續發言刺激回覆率!

樓蓋高之後宣傳效果才會大 廠商會感謝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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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題:

「維大力處理客訴的態度」這才是問題主因 +1

金車企業 負責不避事的態度 贏得了消費者
維大力 控告消費者 就算是再沒出現問題商品 也是徒然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以前我是不會喝這家公司的產品

認識的人要喝也不干我的事

不過以後我認識的人應該不會再喝了


品管有問題...........有救
危機處理有問題.......


cigs wrote:
本案的司法判決廠商敗...(恕刪)


我沒阻止你買阿?




不過維大力, 有沒有改善與找從內部找原因呢? 我不知道耶~~我怕被告, 所以~~

你就繼續買阿

我就繼續本著事實說阿
(((噹噹噹噹噹!))) wrote:
cig大太棒了,這樓...(恕刪)


萬丈高樓平地起呀...

canceryct wrote:
我沒阻止你買阿?不過...(恕刪)


我也沒阻止你去說和不要買啊......

管他有沒有螞蟻~

這種態度的廠商

只怕遇到一次也讓人心疲力竭

維大力



怎麼都沒有媒體來報?
01這不是很多記者嗎?
法院都有有正義感的法官了,
正義的記者呢?什麼時候會出現?
cigs wrote:
萬丈高樓平地起呀.....(恕刪)


恩~~加油, 期望能再次蓋大樓, 再上媒體一次

一起幫忙宣揚

澄清樓主的形象, 認清維大力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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