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john wrote:好吧, 套用部分網友邏輯, 寬恕還是可以提告....另外, 我終於可以理解為何有人六七十年了都還活不出仇恨.放下, 立地成佛. 寬恕跟負責是兩回事吧?我原諒某人犯了錯,但某人還是要為錯誤負起相對的責任這才是為什麼需要制訂法律的原因不是嗎?就是要每個犯了錯誤的人負起責任跟接受合理的懲罰(金錢、刑責都是,並不是求償就只是為了錢這種偏激想法)另外,我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聖人總是被凡人厭惡.....閉嘴,修你的道去
keiichilee wrote:恩,我終於瞭解有些人...(恕刪) 這串 要不要抓去鎖起來了阿看到後來 已經有點意氣之爭了耶大家交流一下想法就好了爭贏也沒獎牌,01也沒發最佳雄辯獎d大的某些說法我雖不同意,但也感到受教其他人的也一樣,也看到不同層面的意見表達過我的看法後,我選擇在旁邊靜靜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