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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暉文於TVBS表示有可能司機先動手?並表示林姓駕駛收的捐款是不是應該再捐出來?


pmorkid wrote:
以往 獅子丸 總有不...(恕刪)


誰是獅子丸??


這次我也是對朱學恒刮目相看...

pmorkid wrote:
以往 獅子丸 總有不...(恕刪)


其實揮文是一個很客觀的人!

但他有時太過客觀讓人觀感不舒服

100個人中,當99個人抱持一種看法時,卻有1個人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但這不代表他真的有什麼高明的見解,其實他只是想要特立獨行 與眾不同
表現出一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態勢,想要彰顯自己的脫俗不凡,不隨波逐流
另一方面也是一種賭徒心態,就像賭馬壓大冷門馬,一旦幸運中獎了,賠率
是最高的,獎金是最豐厚的,若押錯了,那就下次再壓一次冷門馬囉!!

當你說的話,和其他99個人一樣,你是不會有畫面,不會有鎂光燈的,但是
當你是100人中惟一的一種聲音,絕對是會有你的場子的。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kdogg0916 wrote:
他不算藝人吧......(恕刪)

台灣只有綜藝節目。
pmorkid wrote:
以往 獅子丸 總有不...(恕刪)


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比例原則是"合法手段"合法目的"間的比例必須相當,且要俱有適當及必要性。

我認為他想探討的是司機是否有阻卻違法。
好啦!小灰灰懷疑說事前司機有錯!?

但事後有必要致人於死嗎!?

假如:事前問將不小心揮到MA胸或講話大聲,MA一幫人是不會叫警察來說問將性騷擾嗎!?

lee884309 wrote:
其實揮文是一個很客觀...(恕刪)

當事人都已經在筆錄中將當時情況說的清清楚楚了, 他還在客觀什麼 ~
lee884309 wrote:
其實揮文是一個很客觀...(恕刪)

陳揮文也覺得自己很客觀
別人都很主觀
所以這個客觀的常常飆很主觀的人
今天朱學恆生氣的時候
我以為陳揮文也要飆了
想不到他居然軟掉

jienmh wrote:
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恕刪)


容我討論一下
司機是被害人
所以我認為他要談的應該是日本人的阻卻違法
前提是司機要先動手打人(這是陳揮文所謂的"如果")
日本人屬於正當防衛才有比例原則的空間

但以此例論之,根本也不成立正當防衛,若有辦法硬坳成正當防衛,也是過當!
就適當性跟必要性言之,有多種同樣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日本人卻選擇了損害最大的.
因為日本人應該輕輕一推就可以終止侵害了(前提是所謂的如果司機先動手)

再者詳加論之,一上車的要求開快車,起鬨,也不無挑唆防衛的空間.

總言之,一干人等要無罪脫身的機率應該是零.
robertren wrote:




中指蕭他跳出來開幹的原因很清楚了
他為他自己認為錯誤的地方發聲, 和這次事件並無不同
你如果非要扭曲他的意思變成是為反對而反對, 那真的是...

現在的事情如果變成連討論都不能討論, 傷者說得全對, 加害者說得全錯
那還需要討論嗎? 直接拉去槍斃好不好?
網路&媒體已經連續罵了五天了, 還有什麼梗可以繼續罵?
這件事還要鬧多久才願意善罷甘休? 能不能給個時間? 30天? 半年? 三年?
不然還想怎樣? 50萬拳民可以給個答案嗎?...(恕刪)

還有立場幫加害者說話嗎?
加害者一點真心真話都沒有
現在原諒他們小弟就沒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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