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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面前自殺

小拔兔 wrote:
何以在殺了兩個人,共插三、四十刀之後,兇手還能身著整潔的離開現場,不沾上大量噴賤的血蹟呢?衣服上有血蹟走在路上,一定會有路人飽以驚嚇的眼光吧? 


我記得新聞說: 日本有目擊者看到一個人脫光上衣跑出來
我是誰? 鼻孔癢!
auir_new wrote:
我記得新聞說: 日本有目擊者看到一個人脫光上衣跑出來



新聞這樣說:

2名台灣留學日本女學生林芷瀅、朱立婕在東京遭割喉命案,兇嫌張志揚被逮時自戕身亡,全案真相未完全釐清,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該命案關鍵證人是張志揚的室友鈴木,同時也是3人語言學校實習老師。

該刊報導,鈴木向警方表示,早已察覺張志揚喜歡林芷瀅,應屬一見鐘情,命案前幾天,張嫌曾對他說,「我在追求的那個女生不理我,對我冷淡。」還邀他一同前往同遊大阪散心,但鈴木當時忙著為自己首次成為正式教師的學期準備,未答應該邀約。

命案當天上午9時,張嫌殺2女後回到宿舍,神色自若地跟鈴木說,他要起身赴大阪,鈴木僅說聲,注意安全,見他收拾行李離家;稍後,鈴木接獲林、朱2女遭殺消息,連忙撥打給張嫌及在臉書留言,均未獲回應。

↓↓

所以,張志揚應該並不是脫光著上衣跑回宿舍的,對吧?因為他的室友當時(上午九點)就在他住處裡,張志揚'神色自若地"跟鈴木說,他要起身赴大阪。(張志揚一點都不喘,可見他沒有奔跑)



這位鈴木老師,還真是一個關鍵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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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看待兩獨立事件:
(1)殺害兩女僅有物證(張先生房內血跡),沒有其他人證(ex.當場看到殺人,或是看到奪門而出).
(2)張先生被刀刃殺死,只有球員兼裁判的警察口述(張的遺言,張自殺),沒有其他人證(ex.路人)物證(ex.錄影帶).
所以以上兩事件無法百分百確定兩女被張先生所殺及張先生自殺.
此事有點類似江國慶的案情:
(1)垃圾桶的體液為江國慶的;血液為死者的;沒有其他人證
(2)佐證:筆錄承認殺人(承辦人提供).
(3)本人口述:我是被刑求的,人不是我殺的.

各位有沒有覺得(1),(2)很類似,(3)張先生已死, 無法口述
所以在無足夠的證據之下,各種可能皆有可能. 所以不能先入為主地認定"張先生殺害兩女"是唯一的可能,以免犯江國慶案件的錯誤.
最後奉勸各位少去日本旅遊或留學.以免毫無緣由被殺害,卻找不到真相.因為我覺得日本人
很會包裝,所以善於隱惡揚善(ex核電廠輻射外洩,olympus虧損多年....族繁不及被載);所以不得不懷疑日本人為了掩蓋"治安敗壞"(尤其311地震以後)的事實,而嫁禍給外國人,最後草草結案了事.

張志揚自殺身亡 富士電視台血鞋印曝光

張志揚自殺的血鞋印,日本電台都拍到了,

林芷瀅、朱立婕兩個人被殺理應兩人的血會流得比一個人還多得多,電台有去現場有拍到任何兇手所留下的血腳印嗎???

沒有血腳印、沒有血手印,什麼都清理乾淨再離開,這兇手就是真的專業級的殺手了。

若林朱兇案現場有腳印留下,和張男的會吻合嗎?或是現場日本警方封鎖,禁止媒體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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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拔兔 wrote:
新聞這樣說:2名台灣...(恕刪)


嗯,意思是.....鈴木也怪怪的?
arclen wrote:
嗯,意思是.....鈴木也怪怪的?


只要還沒破案,在他們三人身邊的所有人都可欵啊...

這三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是家庭富有台商的小孩,從小被父母寵愛長大,去到日本完全不愁吃不愁穿的悠閒過日子,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假日還可以和同學四處遊山玩水,經濟完全不用擔心。

光這一點就羨煞很多必需一點一滴靠自己為生活打拼的當地人,就算不是因為感情糾紛的事,也不無可能是有人對他們的公主王子般的光環產生妒恨心。

有人會說兇手心理變態,愛不到就要殺了他,為什麼沒有人會去往一個方向思考:也許兇手心理很變態,生活過得沒有比別人好就想毀了他們?

我不是說鈴木有可能是兇手,但朱林張三個人身邊的朋友,到底是有哪些朋友,日本警方會不會發揮柯南的精神,會不會逐一訪查找出欵點還是張死了就算算去,這我在看。

朱林張三個人在語言學校的同學還有多少人是台灣過去的學生呢?這我突然也很想了解,他們對這三個人是什麼樣的觀感,若同一期的學生裏只有這三名死者是台灣學生,這.......就又十分詭異了。



新聞上不是還說張志揚的住處有死者血蹟反應嗎??他回住處當時鈴木就在房間裏,張志揚有沒有帶血回去,他不是應該會第一時間發現嗎?所以真的是很關鍵的一個人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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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拔兔 wrote:
只要還沒破案,在他們...(恕刪)


也就是說在張宿舍發現的血漬
很有可能不一定是他本人帶回來的

還有有一點非常的可疑的是,在台灣,為求謹慎
連還民眾撿的皮包都要用錄影的
當然處理酒駕之類也是要全程錄影
難道搜捕到張,沒錄影?(相信是沒有)
有的話就能塞住質疑的嘴(自殺那部份)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但我想證據看不到,或許也找不到了吧
只剩下假設的能力

arclen wrote:
也就是說在張宿舍發現的血漬
很有可能不一定是他本人帶回來的


當然啊,所以要警方去證明,這血真的是張志揚帶回來的,看他們要用什麼證據來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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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拔兔 wrote:
當然啊,所以要警方去...(恕刪)


其實我質疑的是警方的態度
所有的細節辦得卻東掉西落

arclen wrote:
其實我質疑的是警方的態度
所有的細節辦得卻東掉西落


是的,有人問為什麼在關鍵時刻,誰去關掉張志揚的臉書?

張的電腦在他的房間裏,只要有電腦在,有時連密碼都不需要,一開瀏覽器就自然連到自己臉書上了,不一定就是他自己去關掉的,他失踪的那幾天電腦並不在他身邊,警方不也從張志揚的電腦紀錄查看到他是某偶像團體的粉絲嗎?

可以關掉臉書的人有:

1.張志揚去網咖或用手機關的

2.正在使用張志揚房裏電腦的人士→也就是警方或張的室友

3.臉書系統本身?警方可以向臉書當局請求說明求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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