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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到底該不該註記愛滋病 ?


JessieC wrote:
如果健保卡上註記病例...(恕刪)


如果是像加拿大那樣地廣人稀的國家, 是可以這樣做的,
但如果像東亞如日本上海台北這種地狹人稠的, 很快就會發現地價會像股市那樣波動,
這些人搬到哪, 房價就崩跌到哪, 這些效應還跟人權一點都扯不上關係.
如果你希望自己的資產因為這些理由而蒙受損失, 就請通過.
還有附近地方學校的招生率, 附近店家的生意, 還有一大堆相關效應.
這會導致大量房產呈現非理性的漲跌, 怎麼看都是怪怪的.
有時候政府不幹, 你會覺得政府怎麼這麼蠢, 立委都是尸位素餐,
但是往往不是只有犯罪防治的考量, 還有法人, 還有投資銀行, 還有房產投資人,
這些都是動輒上百億的資金流動, 最好是不尊重幾百億的利益就硬幹.
最好是在政治遊說和獻金能夠拼得過這些利益團體, 光用想的就知道不會通過.

在台灣只有會叫的,少數團體的人權才會被重視。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安份或是認份的,所以少數廢死團體
跟愛滋團體一叫政府就不敢做事了。

記得上次[疑似]得了H1N1,帶口罩到家裡附近的小醫院就醫時,警衛問一問後(可能看我戴口罩有點
可疑),要我在門口不要進去,說要進去問一下醫生,後來就請我到別的醫院...如果是愛滋病患要進那
家小醫院就醫(看個感冒之類的),我想應該不會得到正常待遇吧

當然預防感染愛滋病給不知情的人極為重要,只是醫界也要做好準備如何給予愛滋病患完整的就醫
保障(包含牙科,復健科...要全面考慮與SOP)

PS:雖然前面有人提到醫院不得拒絕愛滋病患就醫,但如果你是一位牙醫,你要幫愛滋病患拔牙嗎?即使
不怕感染,你不擔心有其它客人知道後生意會大受影響嗎?最後還是會做出拒絕愛滋病患的決定吧;反過
來說,當你去牙醫診所就醫時,前一位就是愛滋病患拔牙,你心理都完全不會恐懼嗎?我認為醫界該面對
這個問題去做通盤的規劃與處理才行(不單只是健保卡加註與否而已)

JessieC wrote:
如果健保卡上註記病例...(恕刪)

搞不清楚還來發言,健保卡註記是只有醫生才查的到,跟你說的完全不同
兩個完全不同的事你還真能扯在一起
第一線醫護人員誰會想得到任何傳染病?

在面對各種病患時就要有預先的心理準備,簡單說就是把每個病患當成有傳染疾病的危險群,謹慎對待
這樣才能真正保護好醫護人員自己

其他性病的確不比愛滋
但疾病不是只有愛滋或性病,抱著這種心態在面對患者是很危險的

政府該做是面對愛滋病患的整體規劃措施
不是單單註記就了結
依舊不贊成註記。

社會上醫療單位不知道的愛滋患者有多少,各位清楚嗎?
如果靠註記來分別,那麼有人沒註記到怎麼辦?

因此無論如何當下的檢驗才是最重要的。

在健保卡上做註記只會使醫療團隊鬆懈對無註記患者的戒心。
反而會有反效果。

任何有感染風險的行為,所有患者都應該要事先檢驗,並且由最前線的醫院把關。



PS.註記衍伸出另外一個問題。

今天患者懷疑自己得病了,估計一定會有許多人刻意逃避註記。
許多患者的心情應該是認為越少人知道越好。
因此檯面下的患者不見得會減少。
(請不要說這是不對,不應該等等來反駁,我說的是社會的現實跟現況,他原本就是非理想的。)

最終,是不是還是要仰賴當下的檢驗呢?


蛙鳴之地 wrote:
我目前聽到最扯的原因就是因為『長得醜』。

女生提告的理由是『他一直偷喵我的大腿』。
見鬼了。穿了短褲短裙不就是要人家看。...(恕刪)

像這種要反告回來,很多法官也都不想動頭腦,直接判各負一半責任,索賠金額砍一半
這時得反告對方害自己精神受創,索賠金拉高之後再讓法官來殺價
很多法官都亂判,沒錯也要判承擔一半道義責任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台灣就是這樣阿

像是廢死也是

少數人的人權最重要

心頭滅却
你這樣說我才想到,還是要靠當下檢驗才好
目前愛滋篩檢大部分的人都選擇匿名篩檢,如果通過註記之後勢必會讓這些去匿名篩檢人在確定感染之後因為怕註記而放棄治療,這樣的結果對醫療人員又有何幫助,他們在第一時間接觸病患也不會知道,不是嗎?
註記的結果會讓現有感染者受歧視,讓更多未曝光的放棄治療對醫療人員也沒有多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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