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講講 wrote:
這句是無理要求
如果被救人拒絕不穿
那些救難隊員就等到天荒地老 海枯石爛才能離開現場?
當然無理啊
那是某人一廂情願的說法
現實情況充滿變數 光用事後推測危急狀況和處置措施
民眾就是不穿救生衣 沒有強制力的你 該怎麼做?
對於第一線救援人員 真的會產生綁手綁腳的情況
另外一個結果就是
大家自己出外也要小心點 出事了 別人也會怕事 不敢馬上來救你
palapalala wrote:
當然無理啊
那是某人一廂情願的說法
現實情況充滿變數 光用事後推測危急狀況和處置措施
民眾就是不穿救生衣 沒有強制力的你 該怎麼做?
對於第一線救援人員 真的會產生綁手綁腳的情況...(恕刪)
jedijack wrote:
你也知道現實情況充滿...(恕刪)
jedijack wrote:
如果有急迫到非得立即離開現場的事實..被告難道不會提出這個主張??
且如果有提出十分急迫的主張而被法官認定沒有證據能力..判決書上也該有說明..
jedijack wrote:
”仍有餘裕”和”並非十分急迫”是因果關係..因為並非十分急迫..所以仍有餘裕.....(恕刪)
『本件買江寅、呂春美搭乘被告3人操作之救生艇撤離時,其住宅附近之菜寮溪已因大量降雨而水位暴漲,並漫流致低窪處積水達一層樓高度,加以湍急之水勢衝激,一旦有人落水,其對落水者生命安全將造成重大危險,乃不待言。』...(恕刪)
jedijack wrote:
如果有急迫到非得立即離開現場的事實..被告難道不會提出這個主張??...(恕刪)
jedijack wrote:
...(恕刪)家屬的提告確實可議..不過如果還沒搞清楚就開罵恐龍法官..那才真是理盲濫情的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