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意信箱用力給他PO 上去,如果不夠,來有許多情管道,反正寫好一篇陳情文,用複製貼上就可以關於該名吳律師我不知道你是否看過那些影片,跑到人家家裡,當著人家女兒女婿面前辱罵當事人,摑掌當事人,這不是惡霸的行為,難道是打招呼或是連絡情誼的方式嗎?還有,口出髒話,那些話連大多數的男人都羞於說出口,該名女士竟說得那麼順,那麼鏗鏘有力,這種種行徑還不足稱之為惡霸嗎?
這位吳律師好忙喔,原本以為他昨天會上來回覆問題,如果真的有開庭,可以幫我問問?這位涵姐出面喬債務的績效是?自己喬不好還打人嗎?我想問欠錢不還的不就該死了?我想問吳律師,現在究竟是不是涵姐要幫黃姓代表還錢?如果不是?她想幫黃姓代表欠錢不還嗎?欠錢不還有什麼後果?你號稱你是律師?你做了什麼?如果你和他們關係匪淺?那在黃姓代表欠錢的部份你又做了什麼?現在看起來是這位涵姐幫人處理債務處理了四年,還要不到錢?你做了什麼?20萬耶???一年還五萬還不起????還是你想等事情那大點等他們出律師費嗎?--------------------------以及我想問一件事情?如果今天你欠我錢,我和你討債?結果你還打我?那欠錢不還的該什麼處理? 20萬?拖了四年?黃姓代表不會和涵姐借嗎?一年五萬?一個月是4166元耶?是有收妳們高利嗎?以及看新聞報導是說,因為後決定對黃姓代表提告討債,這位涵姐覺得自己沒面子?請問她要個20萬債務居然討個四年都沒有消息,她有什麼臉去見受害者?是因為感情好才讓你處理四年!如果一般人,上次南部不知道那裡不到20萬就開槍殺人了?我想知道涵姐所謂的要幫忙處理是什麼樣的幫忙處理?她要負責到什麼程度呢?你是律師?你可不可以免費讓我諮詢一個問題?請問我現在把一個人打傷,如果私下和解要不要20萬????
w86265126 wrote:為【女惡霸】平反惡霸.本人先自我介紹,我是函姐、阿珠姐的法律顧問吳先生。我們認識逾三年,不忍兩家人為此事交惡。亦不忍網友僅憑一方之詞,繼續誣衊函姐人格。本人聲明不對此事評論是非對錯。..(恕刪) 那個什麼不知道在顧什麼的吳先生,誰跟你僅憑一方之詞 ,你先把樓主po的看清楚 ,可以嗎 ?有沒有看影片? 有沒有聽見你的函姐髒話 ? 有沒有看見你的函姐打人啊?本人聲明不對此事評論是非對錯。 只是擔心吳先生是否需要看眼科?p.s. 這招我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