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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警察執勤大概) 請問警察手冊有規定員警巡邏時不能用餐嗎? 有沒有警察可以回答一下??

我以前也常常看到,台北縣市間的橋樑下
有無恥的不肖員警把警車停在那邊納涼休息
當然他們好狗運,當年沒有這麼多爆料媒體
攝影器材也沒今天這麼發達
不然早就被批死了

警察涼不涼,爽不爽,大家心裏有數
不要再吵了!
被抓到,算自己倒楣,以後小心點就好了。
要不然就叫外送好了。
雖然有規定服勤不的跨越用膳時段,
那是給長官看的,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記得以前常穿制服在外面吃早點,被長官看到(牠們剛好也要買早點),處份,說以後不可以有這樣行為。
前些日子,叫外送進去吃,被查勤長官看到,提早退勤或延遲出勤,處份,說以後不可以有這樣行為。
試問?我們要如何吃飯?
remo2919 wrote:
哪來超時?整個勤務時段就是跨越吃飯時間,而在勤務時段內,可因應勤務及個人作息,提早或延後吃,這吃飯時間就是包括在勤務當中了,講到現在都8百年過去了,還在狀況外的耍嘴皮,真是昏倒...
管妹...是誰啊...(恕刪)


講這麼多有什麼用?
備勤時間能夠擅自離開警所嗎?


警察申誡而已,如果是當兵無故擅離職守,你的兵就當不完了。
VitesseWu wrote:
講這麼多有什麼用?備...(恕刪)

那我講的是針對哪個問題?

奇怪了!

是啦!警官就可以到處泡茶、還能與美國同步看球賽,就是不坐在自己位子上,也申誡不了他,因為分局那麼大一間就夠他逛,他也都準時吃飯餓不著,不用出去買牛肉麵,他根本離不開分局駐地嘛...其實要買也可以,因為一、他們都穿便服上班,二、他們配的車,不管機車汽車,都是一般的車色塗裝...,這些車說不定在某人面前經過幾次都不知道咧...

對了還有,他們都是官嘛,當然更不會去督導他們的學長官、學弟官...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看看自己的行為???...(恕刪)


關於這個主題..我已經說得夠明白了..
jedijack wrote:
有正當理由就沒事..
沒理由??抱歉個人不談陰謀論!!
認為督察室惡搞又不主張自己權益..那就認命!....(恕刪)

jedijack wrote:
這事件告訴我們值勤時間吃飯..不是只有超時值勤這個原因...(恕刪)

至於你想離題討論警界的陰謀論跟黑暗面..
抱歉..個人沒興趣!!

下面這句再送你一次
jedijack wrote:
只能說"社會觀感"是看表現換來的..
靠嘴巴說有多辛苦..只會招來反效果.....(恕刪)



lucy7753 wrote:
基層員警一天如果遇到...(恕刪)


警察不錯了! 12小時的班而已

我們消防得連續工作48小時的~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所有人事物的表象,都是來自其文化長久的演變!





有些人一直以極其膚淺的認知,在很多人都了解就他不了解的情況下,自說自話!而且很仔細很技巧的曉得迴避,一些確實存在的事實,就以他個人不想討論不想知道,就輕鬆帶過!再偏頗不過的言行,其理何在?


或許,這是一種心態的表現...,既有既定立場,當然其他所有人說的,他一概拒絕接受......



性交易除罪化立委發言引風波,他居然都還會去找出原語句,幫立委緩頰呢...
而這邊很多大大說了很切關員警實情的東西,卻視若無睹???

所以至此,究竟有無意圖應該很明顯了!



的確,一支申誡是真的不算什麼,或許他們還因禍得福,勤務編排上能有所改變,而且,紅單開勤一點,就有嘉獎抵消回來了,獎金也有得領了,只是官田的無辜鄉民就多擔待了..........
管妹...是誰啊?

烈燄赤子 wrote:
警察不錯了! 12小...(恕刪)

你們應該也比較看運氣吧?

警察12小時裡,幾乎人都在動都在外面,只有值班備勤能在所裡,備勤倒楣一點,可以車禍、搶案、偷竊、詐騙...等等一起來!光是車禍同時來個兩件,就夠你瞧的
管妹...是誰啊?
唉....爭辯了這麼久
我只得到一個結論
能體諒警察的就是能體諒
不能體諒的...說再多也都沒用


如果我本身是警察...看到這樣的結果
大概對自己的工作會感到無奈
無論自己多認真...永遠擺脫不了社會對警方的觀感
"沒所謂了"...我想多數警員都是這樣的想法吧?
既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爽警方的就讓你們去不爽
幹警察的...就管好自己的事...別再被抓到小辮子來放大
shushu425 wrote:
唉....爭辯了這麼...(恕刪)

其實剛剛看了某人其他發言,嘿!他說話還不無道理耶,甚至有些連我也認同耶!


那為什麼在這裡會這樣?????



所以.........




不過剛剛也看到,稍感安慰的事.....
在目前現行制度下,其實都用睜隻眼閉隻眼,就看會不會出事這樣的不確定態度,在看待這類狀況,那何不如美國或其他國家一樣,在合理範圍內作出規定?現在似乎也沒很硬性規定說勤務中不能進食用餐,因為太多勤務都是跨用餐時間,有時是官跟員大家吃成一片,那不曉得那樣的場景給某人看到了,又要po上來幾張照片了?!


說真的,如果警官對真正執行警察工作的辛苦員警,連吃飯都要這麼刁難,那真的是缺德!!!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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