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Jack~ wrote:
你說你手上鉛筆所留下...(恕刪)
喔~我右手也有一個被鉛筆插到的黑點,都二十年了,痕跡還在。
我也是被別人刺到的,不過現在想想,我是活該~
小學五六年級時都自以為是高年級很屌,加上又看了許多黑社會情節的片,然後就會去學黑社會耍屌。
回想當時是在班導家開的補習班,寫作業時不好好寫,居然抓起女生的手,叫她五指張開壓在桌上,然後用鉛筆在指縫中來回快速的插,把她嚇的該該叫,加上旁邊又有許多人在叫囂,頓時心裡覺得好爽,然後又嗆她:怕什麼,我技術很好,又不會插到妳,很好玩耶,不然換妳用我試試看,我才不會嚇的該該叫。
然後我就把手放在桌上,起初她一直不要,可是禁不起我跟旁邊其他同學的喧鬧,於是拿起了鉛筆,但是她居然連瞄也不瞄,就往我手上插過去~~~
頓時四周所有人都安靜了下來。而我,傻了幾秒之後~~~哭了

讀國中的時候更是無法無天,當時班上是全校公認的放牛班,有一次接近學期末,天氣很熱,一位同學熱的拿著水桶裝水,一邊上課一邊泡腳,到了下課,他還把泡腳水往教室奮力一潑,頓時有許多人的桌椅課本都遭殃,其中還包含我,我一火大就跟他幹了一架。
結果下一堂,他居然又在泡腳,當他又想潑水時被我一把搶下水桶,然後往他身上一潑,哈哈哈,這叫以其人之道還之其身啦。
事情還沒完~之後的課,就看我跟他在那泡腳,然後互潑,潑到全身濕不說,連教室地板黑板全濕,當然就連粉筆也濕了,老師整天都無法上課,都是來了之後搖搖頭就走了,一直到訓導主任出馬才結束這場鬧劇。
不是每件可以算數的事都可以計算,不是每件可以計算的事都可以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