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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三重上重陽橋下有陷阱!

整篇看完您的發言,忍不住再來回一下,雖然這路口設計不良,但針對您端午節當天上午10點被4名警員開單這件事,根本被開單真的只是剛好而已,光幾項基本理由就完全推翻您硬要把被開單和路口設計不良連結起來的論點。

1.端午節上午10點根本沒車,您不但無視禁止迴轉的標誌、無視紅燈號誌,硬要從引道內側鑽過刻意架設具槽化線功能的桿子(標線)闖紅燈迴轉上橋,如此貪圖便利不守規矩,違規3項只被開一張闖紅燈1800,反而該要謝恩才對。
2.就您所說,您闖紅燈的當下4面1台車都沒有,那要4名員警疏導什麼交通??員警平日交通混亂不開單就算了,假日您還違規習慣成自然硬要轉,卻反而怪員警搶錢? 真要搶的話若警察尖峰時段拍照搶錢您再上來取暖還差不多。
3.您假日無車狀態下闖紅燈跟路口設計不良根本是兩回事,卻又怪路口設計不良是"陷阱"害您"忍不住"想在無人狀態下闖紅燈違規?那跟犯罪者說"女生太辣害我想強暴"或"他很有錢害我很想搶"的論調有何兩樣? 絕大部份深夜的車禍就是發生在四下無車"忍不住"想闖紅燈的狀態下的您知道嗎?
4.這邊我每天都要經過2次以上,尖峰時段根本不會開單,頂多就是員警站崗疏導(10%)或嚇阻(90%),您所要求的情理法,我覺得光是警察不在平日交通混亂時開單抓違規,就已經是很大的"講情"了,還要抱怨什麼?您這麼習慣違規了,過了多久才被開這一單,就c/p值而言也賺夠了吧?
5.您說:"不能站在路口給予口頭警告嗎?" 事實是每天尖峰時間即使警察站著還是一堆人違規,本人對於警察不疏導不開單也是頗有微辭。以人的劣根性而言,有警察都敢闖了,口頭警告會有用? 您也太小看人性了吧? 在這個混亂的社會下惟有用重典才有機會慢慢導正華人社會中人民不守法的觀念。

每個人都講求路權,但請您在違規的同時也考量其他用路人的路權和安全好嗎?

看到樓主的態度
就想到昨天那篇,搶人家車位還投訴的新聞

明明就是"紅燈"迴轉,為何還可以這樣大言不慚的說
是道路設計的問題

真不知道書讀到哪去了..
全壘打就好像變心的女友,一去不回.......
他只是想上來取暖啦...完全不覺得自己違規有錯..很單純的就是不認他的違規..

我在前面就有說了..端午節算假日交通哪裡塞了..他一直要牽拖警察..

完全不反省自己違規,可能要等到哪天他違規迴轉害別人出車禍..他才會覺醒吧...

他的觀念就是大家一起違規就不是他的錯..

大家一起違規,他剛好被開單..所以他不甘願
要違規之前請眼睛要放亮一點看看有沒有警察!
被逮到就惦惦收罰單,沒啥好講的!
設計不良是事實,違規也是事實!
你沒看到還是有很多乖乖遵守規矩的騎士嗎?
那邊平常就險象環生了!因為有太多機車違規迴轉,未依二段左轉.
別等到違規出車禍才後悔莫及!
這是簽名檔不是千人斬 這是簽名檔不是仙人掌 這是簽名檔不是千人斬 這是簽名檔不是仙人掌
在明知道那邊不能迴轉的情況下

如果還需要人家勸導才要待轉

那我覺得倒不如一張罰單效益大

勸導?講好聽的而已,下次還不是照轉不誤....

為什麼會亂,為什麼會塞?

還不就因為那些違規的車子...

不知道違規?不知道紅燈不能轉,總看得懂禁止迴轉的標誌吧?

還好意思說那邊很窄,這樣爭,不打結才怪


想起之前有個新聞片段,警察大動作在取締顏射管

也有幾位大俠,面目猙獰的大吼:你們應該要先口頭勸導吧!!
appsean wrote:
這路口往三重綠燈才大概20秒左右,20秒的前15秒汽車根本就動不了,因為仁義街路口機車搶著上橋不淨空,再加上闖紅燈搶快迴轉的機車,甚至警察在照轉不誤,根本視法規於無物,...(恕刪)


我實在非常同意你的說法....
因為...我每天早上七點多也是看著這樣的景象...

然後在後面敲著方向盤....
嘴裡就是一陣碎念...

今年紅綠燈秒數調過...
自強路紅綠燈雙向錯開後...
我在車內唸的更嚴重...

一次紅綠燈過兩台車...

所以每次看到警察抓違規上橋的
我都會說聲"好"

我不是幸災樂禍
只是...違規的後果...大家要自己負責

我也可以體會樓主發文的用意...
就像我在某些地點被偷拍違規...
我也會不時提醒大家注意的道理一樣...

這應該是警世的意義吧...


物慾無止境...勇敢敗下去...
千年之夢 wrote:
為什麼要我提出呢?
順便一提,今天走過去時仍然一堆違規
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真沒意義...(恕刪)


別人違規,不代表您也可以違規!
您要跟著違規,被開單就認錯吧!
不要怪東怪西!!

今天警察不在那邊取締,哪您叫他在哪裡取締呢??
警察如果不出來取締,您會不會上來怪警察不做事呢?
警察如果躲起來偷拍,您會不會又上來怪警察偷拍呢?
警察如果改站別的地方,然後再從後面追您取締,您會不會上來怪警察呢?

台灣人真幸福,
超速=>沒測速警示牌=>申訴!
違規被拍被攝影=>沒攝影取締警示牌=>申訴!
被偷拍=>我沒看到警察=>申訴!!
不服取締逃跑=>警察追人=>申訴!!
跌倒撞傷=>沒警示牌=>申速!
溺水死亡=>沒禁止游泳警示牌=>申訴!
....................
樓主不錯喔 至少我看到這一樓時 還能看到你的身影 比起一些被砲之後 就射後不理的強喔 這樣比較熱鬧
讚啦
首重交通順暢點這應該沒錯。
大直橋那個待轉區也是設計的很小。因為那是一個巷子口。
每次經過那裡也都是看到摩托車直接左轉就上橋了。
也沒看過交警攔檢過。好幾次轉過去才看到他們巡邏車在橋頭那裡哩。
更不用說平日都是義警直接在那裡指示直接上橋。
攔下來了嗎?沒。別鬧了。安全第一,順暢第二。
內兩線道都是左轉的。車輛到那裡也都左轉上橋居多。
要機車都乖乖的去那個待轉區的話,應該會滿到阻礙到原幹道的交通。
三重分局利用這樣的設計不良賺外快也太不厚道了。
有那個人力開罰單,沒那個人力指揮交通嗎?(還一次四個啊?別鬧了)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蛙鳴之地 wrote:
有那個人力開罰單,沒那個人力指揮交通嗎?(還一次四個啊?別鬧了)

樓主是 "紅燈"迴轉喔!!

我寧可警察開罰單來取代交通指揮!!!
有的人就是甘願罰一下,來警惕自己

指揮只是對守規矩的人有用而已
不守規矩的人,警察一走還不是想怎樣就怎樣
全壘打就好像變心的女友,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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