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ble wrote:
在此必須先警告大家!...(恕刪)
三個利欲薰心結合人種
求財→基金會 大大小小基金會多少?怎麼才有資金 當然要衝突才能有注意 有了基本盤 才能有營運
完全是營利單位而已 口號只是商品
求利→律師 一個相當競爭的行業 如何推銷業務? 爭取最大獲利 也是利用衝突獲得注意 有利益才有動力
完全以行銷自己為目 人權只是增加頭銜所用的工具
求名→教授 在博士滿地都是 各家學說理論爭鳴 如何坐穩山頭? 當然要衝突舊學說棄理論 創新學說 與眾
不同 才能開山立派 擁有徒眾 學說理論只是號召信徒的大聲公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萬 國 法 律 事 務 所 合 夥 律 師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合聘)
國立師範大學衛生教育研究所暑期班兼任教授
真的好殘忍
那些歹徒真的需要受到制裁
不過也不需要讓那些歹徒這麼容易的回去
也需要折磨一下
例如判無期徒刑依犯罪情況去折磨讓他鞭刑之類的
每個月或者每個禮拜來個一次
就算有司法糾紛或者司法的漏洞
例如替人頂罪的那些
這些刑法之下應該很快就可以供出幕後的黑手
不要讓這些人太好過
還打什麼麻醉針喝什麼酒吃什麼最後一餐
那他有想過那些受害者是怎麼過他最後的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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