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偉大的社工

aliputa99 wrote:
放著正事不幹跑去抗議...(恕刪)


原來上街頭抗議之人都是放的正事不幹,

好奇怪之理論..............
我是站在社工這一邊的

熱忱

這是個需要 非 常 熱忱才做得下去的工作

許多職業做錯了,了不起賠錢重做就好了

但社工這個職業要是做錯了就是一條人命

台灣已經夠冷漠了,別再澆人家冷水
Koei
以社工來說
不在當中,別說你有多懂。
社工也有分很多類型負責的工作內容不同

不管如何
人手不夠是事實
錢少是事實
工時長也是事實

有時候女生要家訪,高風險也是事實
沒公權力也是事實

以曹小妹
難道社工要24H盯人?
然後手上剩下的案子擺著。
難保剩下的個案不出事?

台灣只有選票,很多該做的不會去做。

別每次出事砲第一線的
看看上面當官的帶頭的又做過啥咧?
自己對這樣的社會案件付出過啥咧?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期待能有個有肩膀的頂頭上司
在基層小社工要衝的時候能說一句:有事我扛!你放手做!
然後偉大的長官們在事發後除了批評之外能給點鼓勵外加肩膀
當記者名嘴們在胡言亂語時不隨之起舞亂砲人
這樣基層的小社工們就算月薪3.3萬,手上個案破百
我們還是會心甘情願的付出...

最心寒的除了制度與混亂的輿論外
令基層社工最心寒的應該就是那些出事後在扯後腿亂批的長官吧

以上為個人心得跟想法
遊戲人間一遊子 wrote:
補一下法條
行政程序法§2第三項受託行使公權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至於適不適用嘛,再看看好了


張老師生命線這種應該比較算是行政協助。
畢竟行政委託對外是以行政機關名義來做某種行政處分,但是張老師跟生命線並無行政處分
所以理論上,並沒有委託的關係^^

而且現在對外張老師也是用自己的名義在做,也用自己名義募款,可見他是獨立的,我覺得應該算是行政協助並非行政委託。

aliputa99 wrote:
說真的,今天要不是看了新聞知道有這麼多的社工放著正事不幹跑去抗議,才知道原來台灣的社工已經自大到不容他人一絲批評的地步,誰會上來砲你們這些偉大的社工啊?
知恥近乎勇!!!


歐美等先進國家的社工制度也是因為發生種種不幸慢慢修正才會愈來愈進步。畢竟像政府這種超大型組織,凡事要從內部自動更正,有其先天上的限制,所以往往都需要外在的動力。小螺絲釘當久了,你就知道即使自己想反省,制度上的困難,你反省了半天也是沒有用,所以後來往往選擇了逃避。

希望這件事情是個轉淚點,不過如果依舊無法喚醒政府對現在社工制度的漠視,其實結果也是蠻容易預見的,"弱勢"的社工卻負責保護"最弱勢"的弱勢家庭,那結果當然是一起沉淪而已。

我並不是社工但我常跟社工有業務上往來,所以看見社工來來去去,其實大家都知道問題何在,不過又有誰有能力解決呢? 就像常有人說,政府為何對低收入戶的認定這麼嚴格,其實說穿了還不是就是錢的問題嗎。

現在社會救助法有賦予社工某種程度的裁量權可以跳過一些法令的問題,不過愈是需要裁量的事情往往愈需要經驗,老是新手擔任的社工他當然無法善用法令給予的某種裁量,但是犧牲的無非是最弱勢的家庭。所以對社工好一點,其實對增加社會公平是蠻有幫助的^^
當大家在責難社工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問題的源頭?



個人若沒問題,那家庭也不會有啥大問題!

家庭沒啥問題,那社會也不會有多大問題!

如果都沒問題那也就沒有社工的問題!


批評撻伐一個人是容易的,

但誰又能保證若干年後自己,子女,父母等家庭問題不會變成社工的問題呢?

誰又能一輩子父慈子孝,家庭美滿呢?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社工也是個人,若是社會沒有多些鼓勵與支援的話,

那社工自己本身的身心壓力可想而知......



在台灣媒體與名嘴果真是亂源........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大家都有點情緒化了

也把社工看的太過偉大

他們也是人

有不少人從事這樣的工作也為了求生存

跟各位一樣

當然也可以說不喜歡別做啊

那,諸位呢,不喜歡就可以輕易就找到新工作嗎?

每年畢業的學生,從事相關行業的,比率我記得在一成多上下吧

在實務界也會看到一個很有趣的年資

通常1-2年的社工最多,再來就是7-8年以上(不過已經很少了)

年資在3-5年的人很少很少,通常新人進來撐個一年就算是資深了.....

社工員在台灣的體系下沒有什麼權力

就像諸位是員工一樣(01老闆及高階經理人以及月收10萬的人很多,請忽視這一『員工』名詞),

不可能有權力要求誰不能進誰的辦公室,只有請保全、管理員或者總經理、董事長才有權力


這是法治社會,一切都有制訂相關的規則

不能破門,不能強制隔離(某些可以,如高風險之類的),

大多只能透過警察或者公部門的利用來要求(不過,他們通常不太願意)

(破了,沒事,社工會被告到死...還有律師費要自己出喔)

然而,社工員的角色往往被誇大解釋

之前聽過,你不給我申請補助通過,我會在門口等你下班.......(該申請者資格不符,只是會要錢)

請問你是一線社工,該怎麼辦?


台灣的社工平均負荷服務量是一般美國、澳洲、香港的好幾倍(跟護士一樣)

狀況百百種,同樣都是人,沒有人願意每天被臭臉相向,被罵、做的好一樣被幹到不行

資格不符還是要錢,沒錢買煙跟你嗆聲

有的個案情緒發作或者症狀發作,每天罵你一頓是他的良藥....

能夠幫忙的補助、救助金,民間的捐款都用了

還是有些求助者會不滿意.....因為他們要的比他們可以得到的更多.........


出事長官不挺你,更可能幫忙捅你一刀.......

薪水更少(通常比22K多一些),但是一輩子沒有加太多薪的可能

我聽過最好的頂多到4萬初,那是幹了十幾二十年才有

熱情往往讓這些求助者、負向情緒、諸位的言論打擊到極點

不像業務,碼的,凹下去還有可能賺到錢


雖然是服務人的行業,但最終目的,自己也是要生存,不是嗎?

假日通報系統是公務單位最大的問題

民間的社福單位一般都會有假日緊急聯繫或是內部轉外部的電話

像小弟的工作,個案或者家庭通常都有我們機構工作人員的公務手機或者聯繫方式

要求一個社工24小時ONCALL(彭教授的論點)

說真的有點強人所難,但可以用輪班的方式開放


不過

諸位如果碰過盧的,一天可以從早上打到深夜,再到早上
(我碰過,一天接了10幾通的電話,同一人,太慢接還會罵嗆喔...)

還有只因為電話插撥,社工儘速將話題結束(是另一個個案的來電)

直接被申訴,一狀告到相關局處的局長

然後,社工處理善後(是的,就只是一個電話插撥而已)

直接被服務對象講講,『像我這樣需要被幫助的都不是人,不需要你的虛假好心,你去接你的電話插撥好了』

而一些需要協助的對象,真的就是這樣的情緒反應方式,打到你受不了

或者只是因為沒順他們的意.......

因為領補助習慣了,政策一變化,直接對應窗口就是被罵的一線人員

而且每年一聘,每年方案不同,每個方案可能給的薪水條件也不同

有可能今年的方案明年改了,但薪水變換,年資重算

要是你是社工員,你願意幹嗎?

(碼的,我還真的做了近10年了......)



教授講的頭頭是道,不過脫離一線太久了(印象中,他好像沒做過直接一線的工作)

很多東西要從實務來改善

況且,以他(彭教授)的力量,

絕對有能量影響或者發揮影響力將實務面的東西反應給政策的規劃及執行者知道

從事實務督導這麼多年(他自己說的),

有那麼大的影響力(發文章、巡迴督導、學校、政策的演講都有,也能長期跟政策執行者直接碰面)

會不瞭解實務界的困難及困境?.......講實話,真的還蠻失望的

但他沒做什麼,他捅了一刀,還深可見骨

原本對他印象很不錯的......

被噹,我想也是其來有自




.............................................
況且

錯的是那位媽媽以及手段,自己要死

還要拉自己小孩下水

那位媽媽才是罪魁禍首
我想很多社工人對於他的言論不滿
應該是他所有的資訊都是看報紙
事實上事後檢討好像社工沒有太大問題
而報紙又是斷章取義.....
所以才會被砲轟
感覺那位社工只是代罪羔羊
還記得以前當兵的時候
單位的軍車跟火車對撞
大家都只到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但所有人把責任推到義務役駕駛上
只到最後總部檢討會
旅長終於說.....我們都在推卸責任
把責任推給一個義務役的身上
這樣我會睡不著覺一輩子內疚...
chesslue wrote:
所以理論上,並沒有委託的關係^^

呼~~
小弟可以簡答嗎
前面提到張老師和生命線是在說志工未必不專業

依照npo組織來看區分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
但法人並不是一定要設有社工的。
同時,各地的生命線屬社團法人,各地單位均是獨立運作
可能a生命線申請某方案,b生命線則沒有申請
依當年的印象,要申請方案補助
約在3月前後要送計劃,然後機構會收到社會局的委託書和方案的核定補助概算表
如南投縣的高風險家庭方案
印象中由家扶、世展、基督教衛理公會.....這裡可能有變動


真要再細分行政協助(行政助手)還是視為行政機關的差別
而在家庭暴力個案
承辦社工是可以申請緊急保護令
.....有點忘記,npo的社工在這裡是只需要轉介還是可以直接申請緊急保護令
所以真要細分的話,要看委託方案內容才能確定


至於最近這案,政府的約聘社工雖然不是『狹義的公務員』
但仍屬『廣義的公務員』
而民代要劈的話,也不會去細分這些,也沒空細分這些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