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iline1999 wrote:
你如果那天被警察也來...(恕刪)
在我小市民的心態來看,明顯就是執法過當.
那女的是強盜犯還是通輯犯啊?有必要用這麼激進的方式來個擒拿術,
這就算了之後還用虎背雄腰的身軀把人坐在地上,
是怎樣?都沒有女警可以做外勤了嗎?
民眾態度惡劣,所以警察就應該以暴制暴,比民眾更惡劣嗎?
警察的訓練跟教育是這樣教的嗎?
民眾說髒話,不是已經有支錄音筆在搜證了,
有必要用流氓似的口吻回嘴嗎?
頤指氣使的一句來一句去,
警察的格都沒了,變得像流氓一樣.
取締或許是對的,但方式跟手段讓社會大眾無法茍同.
抓賊有這麼勇猛抓起來摔還來個全身壓制,
台灣的治安一定能大幅改善,
我看連槍都不用佩了.
請把您的勇猛用在對的地方吧!
電視上說,台灣的民眾不尊重執法人員,
但這樣的執法方式.手段,
要怎樣贏得別人的尊重?
今天他摔的是別人,搞不好哪天被摔的就是自己或身邊的人,
那時候再看前面留言的那些人怎麼說.
尊重是要靠自己贏得而不是等人家施捨的.
女王萬歲 wrote:
俺看不太懂耶,為什麼警察錄音就錄音,還要再刺激人家呢
(恕刪)
女方被勸導後,跑到裏面說警察在“靠X”,警員同時錄音採證並問她:“你在說什麼!?”…………
隨後,警員遭 N字經 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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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我也嗆過臺灣的警察,嗆完~~~~~~~~我附贈投訴一條!!
關鍵就在於,我連嗆聲也跟他講道理。(同時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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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在於那女的嘴巴是在太moto了。。。。。。。。。。
難道這年頭,真的當婊X還可以立牌坊嗎!?
不是要幫誰講話;事情的是非對錯假如都要用“感官”來處理,那臺灣的法治精神到哪去了。
那我們不就比對岸自己號稱的法治更不如......這又跟他們過去無理的鬥爭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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