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碼歸一碼 西施罵人 可以告他公然侮辱 西施不聽勸 可以告他妨害風化
西施不配合取締 可以告他妨礙公務 西施有罪沒罪 是由法官來判 不是警察說了算
但是 這位警察的暴力行為 有如"公報私仇" 絕對的"過當" 根本就是仗勢欺人 當街凌虐弱女子
只因為西施罵你 你就過肩摔 這樣亂壓人 要是西施動手的話 那你會不會直接掏槍殺人?
這種警察 心智 EQ 訓練 極度的不專業 荒唐脫序的執法行為 令人不齒
"以執法之名 行傷害之實" 根本就是穿著制服的流氓 無恥至極 希望這位員警 可以受到嚴厲的制裁
相當贊同...
我在01這麼久第一次回覆文章,
實在無法苟同這名員警的作為!
想請問這名員警:當警察是為了伸張正義,還是為了把暴力行為合理化?
如果每個警察都可以這樣濫用職權,動粗之後再道歉說是因為情緒失控....
這還是有監視錄影的情況,如果沒有錄影呢?
哪天警察看誰不爽就可以動粗,然後民眾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
偏偏這種事情最後就是不了了之,如果你的情緒管理有問題,你不適合當警察,
這樣的警察帶給人民的只有恐懼!